环境污染治理执法难的原因和对策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20 21:31关键词:环境法令;原因;对策
内容提要:跟着环境问题的日益严峻,各国政府越来越注重这一重生的难题,在环境的许多问题中,环境法令难问题现已困扰各国政府很长时刻,这个问题的原因安在以及其对策为何,本文从不同的几个方面临这两个问题进行了浅析。
在推动依法治国、强化依法行政的今日,规范环境法令对完成中国社会、经济和环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环境法令是国家环境法制建造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跟着我国环境保护作业的不断推动,环境法令法规连续出台,构成了较完善的环境法系统,尽管如此,我国环境保护法令施行现状仍不容乐观。环境法令难问题现已引起了广泛的重视,环境法令难是环境法令法规无法正常施行的非常态体现。在新形势下,加强对环境法令的保证与监督,不断改进环境法令作业,是进一步推动我国环境法治和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造、履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途径。
一、环境法令难的原因
(一)环境主体的原因
1.环境法令主体的原因
(1)法令部队单薄
当时,环境违法行为呈现出多样化、躲藏化的特色。环保部分法令配备落后,人员编制严峻、经费不足、机动作战才能低,不能对环保违法行为精确、迅速地作出反应,无法及时查询、搜集重要依据。法令程序不规范现象时有发生。
(2)法令人员本质不高、法令法规知道淡漠
环保法令人员专业本质有待进步,环保法令人员培训作业滞后,有的环境法令主体对环保法令法规不熟悉,对污染的巨大损害没有深入的知道,缺少科学的发展观与正确的政绩观,片面强调GDP增加与招商引资,忽视环境保护作业,乃至搅扰和约束环境法令,致使有的区域环境污染日益严峻。
2.大众的原因:环保知道有待加强
当时,人们的环保知道尽管比曾经有所进步,可是还没有到达应有的高度,大众的环境知道,尤其是环境参加知道依然处于较低水平,在面临环境问题过火依靠政府,对环境法令缺少了解,乃至怜惜排污者,给环境法令带来了很大的压力。
(二)立法和法令的原因
1.环境立法不行配套、完善,使环境行政法令难以精确到位
尽管通过多年不懈的尽力,国家的环境法令法规系统已开始构成。环保的法令、法规、规范许多,但现行的法令法规大多是在计划经济时期立法的,存在许多的空白、缺点和盲区,比方热污染、机动尾气污染的立法防治;有的法令法规自身内容比较空泛、太软、太虚,原则性强,可操作性少,比方环境总量操控有关内容;有的法令法规缺少配套措施,比方1996年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缺配套施行细则,且对工业噪声污染没有相应的法令责任条款。致使环保法令面临违法行为经常束手无策,难以进行有用的现场法令。关于重污染企业、“十五小”、“新五小”的关停,环保部分有权罚款,但无权期限管理和关停。再如《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建造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立法的原意是履行“三一起”准则的问题,应是项目不符合“三一起”准则规则就处分,而不该该是不符合“三一起”准则的要补办手续,不补办手续再罚,这样就为建造项目的未批先建发明了条件,使一些严峻污染环境的建造项目“悄悄”建成,形成既成事实,这样的成果彻底背离了立法的原意,为地方保护主义者的不作为供给了一个合理的托言。环保法令法规往往注重于对法人环境违法行为的法令责任追查,而忽视对个人环境违法行为的法令追查。环境保护尽管被国家确定为基本国策,但就其实际情况而言,环保的法令法规与这一国策位置比较远不相符,其间重要的方面便是手法不硬,限制要素多,法令法规没有像赋予工商、技监、税务等部分所具有的查封、冻住、扣押、没收等强制履行手法,必定程度上形成环境法令有法难依,法令疲软。[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