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扣分有哪些影响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23 14:4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法令》第二十四条 机动车驾驭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到达12分,所在罚款现已交纳的,驾驭证扣分予以铲除;记分虽未到达12分,但尚有罚款未交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机动车驾驭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2次以上到达12分的,除依照第二十三条的规则拘留机动车驾驭证、参与学习、承受考试外,还应当承受驾驭技术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铲除,发还机动车驾驭证;考试不合格的,持续参与学习和考试。
承受驾驭技术考试的,依照自己机动车驾驭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驾驭证扣分周期 记分以一个年度为周期,一周期从机动车驾驭员初度收取机动车驾驭证之日起核算。一个记分周期内累加积分的最高值是12分,既在一个周期内积分到达12分的,就要对驾驭员进行相关考试,考试合格后,原记分予以消除,重新开始记分。一个记分周期期满后,记分分值累计为到达12分的,该记分周期内的记分分值予以消除,不转入下个记分周期!记分周期全国都是相同核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