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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强拆的法定程序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20 01:23
跟着我国城市化的进程不断深入,居民对房子的需求越来越多,房地产开发是十分挣钱的项目,所以许多商人投身到商品房的建造中,而建商品房需征收土地,那么合法强拆的法定程序是什么?下面由听讼网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合法强拆的法定程序是怎样的
关于行政强制撤除的程序,现在相关的配套性规则尚不健全,根据城乡规划法、行政强制法等法令规则,其必经程序大体如下:
一、城市规划区内违建行政强制撤除程序:
违建确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成程序----有关部门做出责令期限撤除处理决议----布告并送达----行政复议或诉讼---复议保持、诉讼败诉或许不提起复议或许诉讼、又不自行撤除(三个月届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许有关部门作出强制执行决议---送达---行政复议或诉讼---复议保持或诉讼败诉、催告(一般为10天)---强制撤除
二、乡、村庄规划区内违建行政强制撤除程序:
违建确定---乡、镇政府作出责令期限撤除处理决议---布告并送达---行政复议或诉讼---复议保持、诉讼败诉或许不提起复议或诉讼、又不自行撤除(三个月届满)----乡、镇政府作出强制执行决议---送达---行政复议或诉讼---复议保持或诉讼败诉、催告(一般为10天)---强制撤除
相关法令规则
《国有土地上房子征收与补偿法令》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造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背城乡规划进行建造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子征收决议前,应当安排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挂号的修建进行调查、确定和处理。对确定为合法修建和未超越同意期限的暂时修建的,应当给予补偿;对确定为违法修建和超越同意期限的暂时修建的,不予补偿。
《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八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中止建造或许期限撤除的决议后,当事人不中止建造或许逾期不撤除的,建造工程地点地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能够责成有关部门采纳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撤除等办法。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合法强拆的法定程序是怎样的”问题进行的回答,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则,行政强制撤除的程序一般先对违章修建进行确定,责令当事人撤除,当事人逾期不撤除的,采纳强制办法。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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