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个咨询小案例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19 15:09
1、搭便车状况下,搭乘人受伤,驾驭人是否要承当补偿职责?
马先生来电称:我在公交车站等车回家时,遇到驾驭小卡车的同村乡民张某,因他也要回家,我就免费乘坐了他的车。在车行使到半路时,因张某紧迫刹车,致使我受伤,花去了上万元医药费。我可以要求张某承当补偿职责吗?
王律师回复:马先生的状况归于法律上的善意同乘行为。善意同乘指驾驭人或许车主出于善意,无偿的约请或许答应别人乘坐自己的车辆。善意同乘行为归于善意施惠行为的一种,在搭乘人因乘坐过程中遭受人身危害的,驾驭人或许车首要承当一般的侵权职责,即驾驭人或许车主有差错的,应当承当补偿职责,但依据对有偿受益人维护优于无偿受益人维护准则以及鼓舞善意施惠行为的意图,可以恰当减轻职责。而社会中普遍存在的大型超市免费供给的班车、房地产开发商的免费看房车,因而种景象有盈利意图,故形成搭乘人危害的,无恰当减轻职责的理由。别的,搭乘人有差错的,应当减轻驾驭人或许车主的职责。司法实务中搭乘人的差错首要表现为搭乘人明知机动车驾驭人无驾驭资质或许未获得相应驾驭资质、车辆超载或许驾驭员喝酒、服用国家控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等阻碍安全驾驭,仍草率搭乘或许坚持搭乘。因而结合马先生的景象,可以要求张某承当补偿职责。
2、多子女达到的别离奉养爸爸妈妈协议是无效的
刘大妈来电称:我有两个儿子,在2000年的时分,老迈与老二就今后奉养我和老伴达到了一份协议,写我老伴由老迈奉养,我由老二奉养,都养咱们到逝世,在此期间的一切花销以及丧葬费用均由他俩各自承当。2013年,我老伴逝世,期间的一切花销也是老迈出的。最近,老二不贡献我,把我赶出家门,我找老迈,老迈说他依照之前的协议贡献了他父亲,我就与他无关了。我想问有了之前的协议,我就只能向老二主张了吗?
王律师来电称:刘大妈说的这个工作首要仍是触及多个子女为奉养爸爸妈妈达到的奉养协议的效能问题。我国老年人权益保证法第20条赋予了奉养人就实行奉养责任进行约好的权力,但这种权力行使有两个束缚条件:一是需求征得老年人的赞同;二是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和老年人的志愿。刘大妈两儿子在2000年签定的别离奉养协议,违反了法律规定,应当确认无效。本案中的别离奉养协议是老迈与老二就将来奉养爸爸妈妈所做的组织,奉养责任是专归于奉养人对被奉养人的责任,该责任具有身份联系,不具有转让性。依据奉养协议发生的奉养责任之债归于奉养人的内部约好,不能束缚被奉养人。别离奉养协议本质上免除了子女对另一爸爸妈妈的奉养责任,与法律规定的子女对爸爸妈妈均有奉养责任相违反,故应当确认为无效。刘大妈能要求老迈和老二尽奉养责任,但鉴于老迈对胡某现已尽到了奉养责任,故在对刘大妈实行奉养责任时,应当予以考虑酌减。
3、微信摇出酒托,相关人员涉嫌刑事违法
张先生称:我通过微信“摇一摇”搜到一名姓何的女子,聊得挺好,然后她请我去酒吧谈天,到了之后她就要了几瓶酒和生果,不久服务员来结账,说要6000多,我嫌价钱太高了,就没付钱,然后几个人就打我,最终迫于无法我就付钱了。我想问这些人不犯法吗?
王律师回复:一般的酒托欺诈案子中,酒托女诓骗受害人到固定酒吧消费,消费的数额与实践数额距离很大,受害人拒不付款时,由其别人员对受害人进行殴伤、要挟等手法强制受害人交款的行为。首要可以确认酒托女与殴伤人员存在共同违法的成心,详细涉嫌何种罪名还需求结合案情剖析。假如在此过程中受害人从头到尾没有发现圈套,那么这些人员涉嫌欺诈罪。假如圈套被发现,索要数额与实践价钱、费用相差不大,情节严重的,这些人涉嫌逼迫买卖罪;假如索要数额与实践价钱、费用相差悬殊,选用的暴力、钳制等手法又足以限制受害人抵挡,那么或许涉嫌抢劫罪。详细是否构成违法、构成何种违法,还需结合其他依据进行归纳剖析。主张张先生报警处理。
4、一般仅凭发票不足以证明付款现实。
朱先生称:我从事钢材出售。上一年的时分一家老主顾要订货大批钢材,可是钢材款要过几个月再付出,我考虑联系一向不错,量也大,就先把钢材发给他了,又依照他的要求给他开了发票。后来他一向不给钢材款,我向他要,他拿着发票说自己付过了。请问律师,发票能证明他付清了吗?
王律师回复:依据我国的税制,发票可以分为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两者是不同的。我国发票的开具行为都不扫除“先开票,后付款”的景象,即开票与是否付款无直接联系。但也存在一些破例景象,即在一些即时清结的场合,如超市的购物发票、宾馆的住宿发票、饭馆的餐饮发票,通常是在付款后再开具或许开具行为与付款行为一起进行,这儿的发票一般就具有付款凭据的效能。在即时清结场合外,付款方仅以开具的发票抗辩现已实行付款责任的,是不会被法院采用的。就朱先生所说的这个胶葛,付款方还需求进一步供给其他依据证明实行了付款。实践中一般表现为转账凭据、现金收据、进账单、买卖习气。当然在司法实务中,依据发票的品种和合同性质,进一步提交的依据会有所区别。
5、由亲属处理胶葛并代签补偿协议的效能问题
寇女士称:我街坊家一棵树在我家墙根旁,我和街坊交流想要让他把树移走,言语不合就打了起来。后来我用木棍把街坊打伤了。不久我老公背着我和街坊签定了补偿协议。现在我发现街坊受伤不重,协议上补偿的太多了。问下律师,我老公能代表我与街坊签定协议,这个有用吗?
王律师回复:虽然寇女士的老公没有通过寇女士的赞同,但只需寇女士的老公是一个彻底民事行为能力人,就契合了表见代理景象。在此状况下签定的补偿协议一般确认为有用。在生活中还存在一些侵权人的亲属自动出头参加调停,乃至替代侵权人签定民事补偿协议。这些亲属不同于侵权人爱人、监护人,没有通过侵权人赞同的,不构成表见代理。但除非可以证明协议中有契合合同法无效或许吊销的景象,一般仍是会得到法院认可,保持协议的内容。
马先生来电称:我在公交车站等车回家时,遇到驾驭小卡车的同村乡民张某,因他也要回家,我就免费乘坐了他的车。在车行使到半路时,因张某紧迫刹车,致使我受伤,花去了上万元医药费。我可以要求张某承当补偿职责吗?
王律师回复:马先生的状况归于法律上的善意同乘行为。善意同乘指驾驭人或许车主出于善意,无偿的约请或许答应别人乘坐自己的车辆。善意同乘行为归于善意施惠行为的一种,在搭乘人因乘坐过程中遭受人身危害的,驾驭人或许车首要承当一般的侵权职责,即驾驭人或许车主有差错的,应当承当补偿职责,但依据对有偿受益人维护优于无偿受益人维护准则以及鼓舞善意施惠行为的意图,可以恰当减轻职责。而社会中普遍存在的大型超市免费供给的班车、房地产开发商的免费看房车,因而种景象有盈利意图,故形成搭乘人危害的,无恰当减轻职责的理由。别的,搭乘人有差错的,应当减轻驾驭人或许车主的职责。司法实务中搭乘人的差错首要表现为搭乘人明知机动车驾驭人无驾驭资质或许未获得相应驾驭资质、车辆超载或许驾驭员喝酒、服用国家控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等阻碍安全驾驭,仍草率搭乘或许坚持搭乘。因而结合马先生的景象,可以要求张某承当补偿职责。
2、多子女达到的别离奉养爸爸妈妈协议是无效的
刘大妈来电称:我有两个儿子,在2000年的时分,老迈与老二就今后奉养我和老伴达到了一份协议,写我老伴由老迈奉养,我由老二奉养,都养咱们到逝世,在此期间的一切花销以及丧葬费用均由他俩各自承当。2013年,我老伴逝世,期间的一切花销也是老迈出的。最近,老二不贡献我,把我赶出家门,我找老迈,老迈说他依照之前的协议贡献了他父亲,我就与他无关了。我想问有了之前的协议,我就只能向老二主张了吗?
王律师来电称:刘大妈说的这个工作首要仍是触及多个子女为奉养爸爸妈妈达到的奉养协议的效能问题。我国老年人权益保证法第20条赋予了奉养人就实行奉养责任进行约好的权力,但这种权力行使有两个束缚条件:一是需求征得老年人的赞同;二是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和老年人的志愿。刘大妈两儿子在2000年签定的别离奉养协议,违反了法律规定,应当确认无效。本案中的别离奉养协议是老迈与老二就将来奉养爸爸妈妈所做的组织,奉养责任是专归于奉养人对被奉养人的责任,该责任具有身份联系,不具有转让性。依据奉养协议发生的奉养责任之债归于奉养人的内部约好,不能束缚被奉养人。别离奉养协议本质上免除了子女对另一爸爸妈妈的奉养责任,与法律规定的子女对爸爸妈妈均有奉养责任相违反,故应当确认为无效。刘大妈能要求老迈和老二尽奉养责任,但鉴于老迈对胡某现已尽到了奉养责任,故在对刘大妈实行奉养责任时,应当予以考虑酌减。
3、微信摇出酒托,相关人员涉嫌刑事违法
张先生称:我通过微信“摇一摇”搜到一名姓何的女子,聊得挺好,然后她请我去酒吧谈天,到了之后她就要了几瓶酒和生果,不久服务员来结账,说要6000多,我嫌价钱太高了,就没付钱,然后几个人就打我,最终迫于无法我就付钱了。我想问这些人不犯法吗?
王律师回复:一般的酒托欺诈案子中,酒托女诓骗受害人到固定酒吧消费,消费的数额与实践数额距离很大,受害人拒不付款时,由其别人员对受害人进行殴伤、要挟等手法强制受害人交款的行为。首要可以确认酒托女与殴伤人员存在共同违法的成心,详细涉嫌何种罪名还需求结合案情剖析。假如在此过程中受害人从头到尾没有发现圈套,那么这些人员涉嫌欺诈罪。假如圈套被发现,索要数额与实践价钱、费用相差不大,情节严重的,这些人涉嫌逼迫买卖罪;假如索要数额与实践价钱、费用相差悬殊,选用的暴力、钳制等手法又足以限制受害人抵挡,那么或许涉嫌抢劫罪。详细是否构成违法、构成何种违法,还需结合其他依据进行归纳剖析。主张张先生报警处理。
4、一般仅凭发票不足以证明付款现实。
朱先生称:我从事钢材出售。上一年的时分一家老主顾要订货大批钢材,可是钢材款要过几个月再付出,我考虑联系一向不错,量也大,就先把钢材发给他了,又依照他的要求给他开了发票。后来他一向不给钢材款,我向他要,他拿着发票说自己付过了。请问律师,发票能证明他付清了吗?
王律师回复:依据我国的税制,发票可以分为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两者是不同的。我国发票的开具行为都不扫除“先开票,后付款”的景象,即开票与是否付款无直接联系。但也存在一些破例景象,即在一些即时清结的场合,如超市的购物发票、宾馆的住宿发票、饭馆的餐饮发票,通常是在付款后再开具或许开具行为与付款行为一起进行,这儿的发票一般就具有付款凭据的效能。在即时清结场合外,付款方仅以开具的发票抗辩现已实行付款责任的,是不会被法院采用的。就朱先生所说的这个胶葛,付款方还需求进一步供给其他依据证明实行了付款。实践中一般表现为转账凭据、现金收据、进账单、买卖习气。当然在司法实务中,依据发票的品种和合同性质,进一步提交的依据会有所区别。
5、由亲属处理胶葛并代签补偿协议的效能问题
寇女士称:我街坊家一棵树在我家墙根旁,我和街坊交流想要让他把树移走,言语不合就打了起来。后来我用木棍把街坊打伤了。不久我老公背着我和街坊签定了补偿协议。现在我发现街坊受伤不重,协议上补偿的太多了。问下律师,我老公能代表我与街坊签定协议,这个有用吗?
王律师回复:虽然寇女士的老公没有通过寇女士的赞同,但只需寇女士的老公是一个彻底民事行为能力人,就契合了表见代理景象。在此状况下签定的补偿协议一般确认为有用。在生活中还存在一些侵权人的亲属自动出头参加调停,乃至替代侵权人签定民事补偿协议。这些亲属不同于侵权人爱人、监护人,没有通过侵权人赞同的,不构成表见代理。但除非可以证明协议中有契合合同法无效或许吊销的景象,一般仍是会得到法院认可,保持协议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