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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流转必须注意哪些问题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25 21:45
集体土地运用权流通的意义,人们在知道和了解上存在较大差异。不少学者在研讨集体土地运用权流通问题时未区别建造用地和农业用地,对集体土地运用权流通的客体和主体都作了扩展了解。乡村集体土地怎么流通好?
处理的意图在于标准,标准的根据是法律法规。《土地处理法》第63条明确规定“农人集体所有的土地运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租借用于非农建造”,因而,集体土地流通有必要留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要严把集体土地流通的关口,严厉执行一户一基准则,对宅基地流通注入方要有必要契合条件,能够请求用地,土地用处只要是住所,流出方有必要确保今后不再请求用地。
二、是集体土地流通有必要实施阳光操作,土地流通两边有必要写流通请求,签定流通合同,经村组代表大会赞同,报疆土部分同意,处理土地运用权证,方可进行流通,不得私下交易,暗自操作。
三、是树立集体土地运用权流通的处理次序,构成标准的请求,批阅、挂号、发证准则,要执照批阅程序,到疆土部分处理土地运用权证。
四、加强执法检查,对集体土地运用权流通不标准,和不合法转让土地运用权的行为要严厉查办,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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