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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商业住房按揭贷款转纯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如何计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04 16:00

常常有用户来问听讼网小编,深圳市商业住宅按揭借款转纯住宅公积金借款,借款额度是多少?为此小编给我们总结一下:
商转公借款可贷额度为请求人和一起请求人住宅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2倍,并应当一起契合下列要求:
(1)不高于单套住宅的商转公借款最高额度。员工个人请求的,单套住宅的商转公借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请求人与一起请求人同时请求,且一起请求人契合《商转公借款规则》第四、五条要求的,单套住宅的商转公借款最高额度为90万元。
(2)不高于原商业性住宅按揭借款余额。
(3)每月还贷额(即月供。按等额本息还款法核算的本金和利息)不超越请求人住宅公积金缴存基数的50%。有一起请求人且一起请求人在本市缴存住宅公积金的,住宅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请求人和一起请求人缴存基数之和。
(4)不高于按借款可贷份额核算的借款额度。该借款额度以请求商转公借款的住宅购房合同价作为该住宅总价,依照国家规则的首付款份额确认借款可贷份额后核算得出。
(5)请求人以其他产品住宅(不包括请求商转公借款的住宅)或许第三人的产品住宅作为抵押物担保的,可贷额度不高于抵押物评价价值的70%;请求人依照《商转公借款规则》以权力凭据质押担保的,可贷额度不高于权力凭据价值的90%。评价费用由请求人承当。
请求人请求商转公借款当月前,已依照《深圳市住宅公积金办理暂行办法》缴存住宅公积金满3年且接连3年以上未曾提取住宅公积金的,依照住宅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核算的商转公借款可贷额度能够进步10%,但应契合前款规则的其他要求。
市住宅公积金办理委员会能够依据本市房地产商场及危险操控等状况,必要时可决定对请求商转公借款的住宅展开价值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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