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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提存保险金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18 20:34
当下社会,在咱们的日常日子中,不同的稳妥金涉及到的东西各不相同,性质也会有所不一样,必要的稳妥知识是必备的。那么,什么叫提存稳妥金呢?接下因由听讼网的小编为我们收拾一些有关于这方面的法令知识,期望能够协助到您。。
提存一般指的是职责准备金的一种移转,是专款专用的性质。
由于稳妥公司所收取的稳妥费直接关系到未来广阔被稳妥人的根本日子,所以稳妥的监管在金融中是最严的,所以《稳妥法》中规则了好几种职责准备金,比方未决赔款准备金,总准备金,这些都是为了平衡危险,加强稳妥公司运营稳定性的。
稳妥公司提存保证金一般是多少
我国《稳妥法》第78条对稳妥保证金的缴存规则:“稳妥公司树立后应当依照其注册本钱总额的20%提取保证金,存入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银行,除稳妥公司清算时用于清偿债款外,不得动用。”依此规则,稳妥保证金的提取份额为其注册本钱的20%,注册资金越多,缴存的保证金就越多。关于承受稳妥保证金存款的银行一般应为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组织,但有时也有破例,即中国人民银行能够指定专业银行吸收稳妥金的存储。特别需求指出的是,我国稳妥法关于稳妥保证金的用处之规则是较为严厉的,即在稳妥公司清算时用于清偿债款,除此之外,不得动用。之所以如此是为了根绝保证金的缴存流于形式,保证稳妥公司之偿付才能。
一、附《中华人民共和国稳妥法》第三章内容
第三章 稳妥公司
第六十七条 树立稳妥公司应当经国务院稳妥监督管理组织赞同。
国务院稳妥监督管理组织检查稳妥公司的树立请求时,应当考虑稳妥业的开展和公平竞争的需求。
第六十八条 树立稳妥公司应当具有下列条件:
(一)首要股东具有继续盈余才能,诺言杰出,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违规记载,净财物不低于人民币二亿元;
(二)有契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则的规章;
(三)有契合本法规则的注册本钱;
(四)有具有任职专业知识和事务作业经验的董事、监事和高档管理人员;
(五)有健全的组织组织和管理准则;
(六)有契合要求的运营场所和与运营事务有关的其他设备;
(七)法令、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稳妥监督管理组织规则的其他条件。
第六十九条 树立稳妥公司,其注册本钱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二亿元。
国务院稳妥监督管理组织依据稳妥公司的事务规模、运营规模,能够调整其注册本钱的最低限额,但不得低于本条第一款规则的限额。稳妥公司的注册本钱有必要为实缴货币本钱。
第七十条 请求树立稳妥公司,应当向国务院稳妥监督管理组织提出书面请求,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树立请求书,请求书应当载明拟树立的稳妥公司的称号、注册本钱、事务规模等;
(二)可行性研究陈说;
(三)筹建计划;
(四)投资人的运营执照或许其他布景材料,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财政会计陈说;
(五)投资人认可的筹备组担任人和拟任董事长、司理名单及自己认可证明;
(六)国务院稳妥监督管理组织规则的其他材料。
第七十一条 国务院稳妥监督管理组织应当对树立稳妥公司的请求进行检查,自受理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赞同或许不赞同筹建的决议,并书面告诉请求人。决议不赞同的,应当书面阐明理由。
第七十二条 请求人应当自收到赞同筹建告诉之日起一年内完结筹建作业;筹建期间不得从事稳妥运营活动。
第七十三条 筹建作业完结后,请求人具有本法第六十八条规则的树立条件的,能够向国务院稳妥监督管理组织提出开业请求。
国务院稳妥监督管理组织应当自受理开业请求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赞同或许不赞同开业的决议。决议赞同的,颁布运营稳妥事务许可证;决议不赞同的,应当书面告诉请求人并阐明理由。
第七十四条 稳妥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树立分支组织,应当经稳妥监督管理组织赞同。稳妥公司分支组织不具有法人资历,其民事职责由稳妥公司承当。
第七十五条 稳妥公司请求树立分支组织,应当向稳妥监督管理组织提出书面请求,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树立请求书;
(二)拟设组织三年事务开展规划和市场分析材料;
(三)拟任高档管理人员的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国务院稳妥监督管理组织规则的其他材料。
第七十六条 稳妥监督管理组织应当对稳妥公司树立分支组织的请求进行检查,自受理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赞同或许不赞同的决议。决议赞同的,颁布分支组织运营稳妥事务许可证;决议不赞同的,应当书面告诉请求人并阐明理由。
第七十七条 经赞同树立的稳妥公司及其分支组织,凭运营稳妥事务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挂号,收取运营执照。
第七十八条 稳妥公司及其分支组织自获得运营稳妥事务许可证之日起六个月内,无正当理由未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挂号的,其运营稳妥事务许可证失效。
第七十九条 稳妥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树立子公司、分支组织、代表组织,应当经国务院稳妥监督管理组织赞同。
第八十条 外国稳妥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树立代表组织,应当经国务院稳妥监督管理组织赞同。代表组织不得从事稳妥运营活动。
第八十一条 稳妥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档管理人员,应当品德杰出,了解与稳妥相关的法令、行政法规,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运营管理才能,并在任职前获得稳妥监督管理组织核准的任职资历。稳妥公司高档管理人员的规模由国务院稳妥监督管理组织规则。
第八十二条 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则的景象或许下列景象之一的,不得担任稳妥公司的董事、监事、高档管理人员:
(一)因违法行为或许违纪行为被金融监督管理组织吊销任职资历的金融组织的董事、监事、高档管理人员,自被吊销任职资历之日起未逾五年的;
(二)因违法行为或许违纪行为被撤消执业资历的律师、注册会计师或许财物评价组织、验证组织等组织的专业人员,自被撤消执业资历之日起未逾五年的。
第八十三条 稳妥公司的董事、监事、高档管理人员履行公司职务时违背法令、行政法规或许公司规章的规则,给公司形成丢失的,应当承当补偿职责。
第八十四条 稳妥公司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应当经稳妥监督管理组织赞同:
(一)改变称号;
(二)改变注册本钱;
(三)改变公司或许分支组织的运营场所;
(四)吊销分支组织;
(五)公司分立或许兼并;
(六)修正公司规章;
(七)改变出资额占有限职责公司本钱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许改变持有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
(八)国务院稳妥监督管理组织规则的其他景象。
第八十五条 稳妥公司应当聘任经国务院稳妥监督管理组织认可的精算专业人员,树立精算陈说准则。
稳妥公司应当聘任专业人员,树立合规陈说准则。
第八十六条 稳妥公司应当依照稳妥监督管理组织的规则,报送有关陈说、报表、文件和材料。
稳妥公司的偿付才能陈说、财政会计陈说、精算陈说、合规陈说及其他有关陈说、报表、文件和材料有必要照实记载稳妥事务事项,不得有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和严重遗失。
第八十七条 稳妥公司应当依照国务院稳妥监督管理组织的规则妥善保管事务运营活动的完好账簿、原始凭证和有关材料。
前款规则的账簿、原始凭证和有关材料的保管期限,自稳妥合同停止之日起核算,稳妥期间在一年以下的不得少于五年,稳妥期间超越一年的不得少于十年。
第八十八条 稳妥公司延聘或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财物评价组织、资信评级组织等中介服务组织,应当向稳妥监督管理组织陈说;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财物评价组织、资信评级组织等中介服务组织,应当阐明理由。
第八十九条 稳妥公司因分立、兼并需求闭幕,或许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闭幕,或许公司规章规则的闭幕事由呈现,经国务院稳妥监督管理组织赞同后闭幕。运营有人寿稳妥事务的稳妥公司,除因分立、兼并或许被依法吊销外,不得闭幕。
稳妥公司闭幕,应当依法树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九十条 稳妥公司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则景象的,经国务院稳妥监督管理组织赞同,稳妥公司或许其债务人能够依法向人民法院请求重整、宽和或许破产清算;国务院稳妥监督管理组织也能够依法向人民法院请求对该稳妥公司进行重整或许破产清算。
第九十一条 破产产业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款后,依照下列次序清偿:
(一)所欠员工薪酬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应当划入员工个人账户的根本养老稳妥、根本医疗稳妥费用,以及法令、行政法规规则应当支交给员工的补偿金;
(二)补偿或许给付稳妥金;
(三)稳妥公司欠缴的除第(一)项规则以外的社会稳妥费用和所欠税款;
(四)一般破产债务。
破产产业不足以清偿同一次序的清偿要求的,依照份额分配。
破产稳妥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档管理人员的薪酬,依照该公司员工的平均薪酬核算。
第九十二条 运营有人寿稳妥事务的稳妥公司被依法吊销或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稳妥合同及职责准备金,有必要转让给其他运营有人寿稳妥事务的稳妥公司;不能同其他稳妥公司达到转让协议的,由国务院稳妥监督管理组织指定运营有人寿稳妥事务的稳妥公司承受转让。
转让或许由国务院稳妥监督管理组织指定承受转让前款规则的人寿稳妥合同及职责准备金的,应当保护被稳妥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第九十三条 稳妥公司依法停止其事务活动,应当刊出其运营稳妥事务许可证。
第九十四条 稳妥公司,除本法还有规则外,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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