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中的技巧应用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17 04:58
自己执业多年来,成功署理了无数起严重刑事案件,在此为您解说刑事辩解过程中要把握的技巧,供您参阅。
(一)选准视点
选准辩解的视点是刑辩律师从事刑辩事务成功的一个要害。被告人的辩解人选错了辩解视点,在法庭上对被害人生前的行为进行进犯,然后激怒了受害方,更是让审判的法官无法接受其辩解定见,然后导致辩解的失利。
(二换位考虑
刑辩律师要学会换位考虑,换位考虑不仅能协助刑辩律师把握全面、选准辩解的视点和突破口,更有利于消除公诉人的敌对心情,压服审判法官。我从前担任过一位公安局长受贿案的一审辩解人,庭审中,我选用换位考虑的办法对刑事与民事案件确定现实的依据规范和准则进行扼要论说。然后推导出“在民事诉讼”中都无法确定的依据,又如何能在刑事诉讼中确定。最终,法院采用了我的辩解定见,对被告人做出无罪判决,公诉机关也认可了一审判决成果,没有提出抗诉。所以,我以为,成功的辩解有时不需求糟蹋太多的心思和唇舌。换一个视点看问题,或许便是成功全不费功夫。
(三)教被告人说话
所讲的所谓“教被告人说话”不是要教被告人扯谎。是教给被告人说话的办法和技巧。我在担任一位大学生正当防卫一审辩解人时,便是用教会被告人的辩解战略到达了成功辩解的意图。在开庭前,我三次会晤被告人,劝诫他不要在庭审中进犯受害人(死者)生前的差错,要运用法庭上被告人自我辩解和最终陈说的机遇,向法庭叙述其与受害人几年同窗的深沉友谊、情急之下的自卫、防卫致死挚友的苦楚和悔恨以及甘心接受悉数处分的“悔罪”情绪。然后取得了最佳的庭审作用。当我看到审判台上拭泪的法官,听到受害人亲属失声的痛哭,我就理解,我的辩解成功啦!法院最终以防卫过当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由此可见,教会被告人说话也是辩解成功的战略。
(四)压服法官
压服是辩解律师的一项基本功。辩解事务是一种最基本的诉讼事务,而诉讼的实质便是压服。一位优异的刑辩律师能够成为一名闻名学者、教授。但一位学者、教授或法学专家未必必定能成为一位好的刑辩律师。由于刑辩事务不是讲课和教授常识的,而是一种直接的对立。刑辩律师到会法庭辩解的意图便是要压服审判的法官,而不是公诉人。公诉人是无法压服的,由于,他们坐在法庭时已事前设定你辩解人的观念是过错的。所以,刑辩律师不要把压服的目标搞错。不然只能是得不偿失。达不到辩解意图。
(五)深挖依据
咱们都知道,依据是诉讼之王,有其是在刑事诉讼中,依据显得尤为重要。有些刑事案件依据更是成功辩解的要害。我在承办过一同“无期徒刑犯越狱杀人案”。阅卷时发现,悉数卷宗资料仅59页。而且杀人现场留有被告人指纹。经过对仅有几十页的卷宗资料深入细致地剖析和研讨。最终是发案宾馆的总台小姐半张纸的证言救了被告人一条命。多年的刑事辩解实践证明,深挖依据,是许多刑事案件辩解成功的法宝。
(六)媒体“双刃剑”
媒体一贯被司法界称之为“双刃剑”,刑辩律师应稳重运用。
(七)法庭争辩技巧与策略
法庭争辩技巧系指各方当事人及其署理人(或被告人的辩解人、公诉人)在庭审诉讼活动中,为保自方合法权益,到达预期意图或作用,在依据现实和法令的基础上,就自己的诉讼建议所作出的全盘计划和施行的办法、办法及策略。对律师业来讲,亦称“庭辩艺术”。
常言道:“现实胜于雄辩”,但现实得益于雄辩。司法实践中,即使有了现实和法令,也并非都能使律师争辩获得成功,这就要求律师充沛发挥自己的辩才和策略。当法庭进入争辩阶段,各方之间或互不相让,或避实就虚,或出乎意料,或趁火打劫,或迂回包围,以退为进。此刻,一方律师如不考究“战术”,不懂得争辩技巧,就难以沉着地依据现实和法令宣布争辩言辞,更无法奇妙地敷衍争辩中呈现的新情况,以完成运筹战略的要求。现实上,虽有好的争辩计划,但临庭争辩时,因不能把握机遇,不善于采纳相应的对策,使本已把握的“铁证如山”的现实因没能发挥作用而导致争辩失利的现象是不乏其例的。
由此可见,论辩艺术在律师事务活动中占有的位置是十分重要的,它既是律师事务才干和才智的集中体现,又是评论律师办案质量及其胜任与否的规范标准。因而,有必要对律师在庭审争辩中的有关技巧问题加以研讨和讨论,以习惯庭审办法变革的需求,充沛发挥律师在庭审争辩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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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选准视点
选准辩解的视点是刑辩律师从事刑辩事务成功的一个要害。被告人的辩解人选错了辩解视点,在法庭上对被害人生前的行为进行进犯,然后激怒了受害方,更是让审判的法官无法接受其辩解定见,然后导致辩解的失利。
(二换位考虑
刑辩律师要学会换位考虑,换位考虑不仅能协助刑辩律师把握全面、选准辩解的视点和突破口,更有利于消除公诉人的敌对心情,压服审判法官。我从前担任过一位公安局长受贿案的一审辩解人,庭审中,我选用换位考虑的办法对刑事与民事案件确定现实的依据规范和准则进行扼要论说。然后推导出“在民事诉讼”中都无法确定的依据,又如何能在刑事诉讼中确定。最终,法院采用了我的辩解定见,对被告人做出无罪判决,公诉机关也认可了一审判决成果,没有提出抗诉。所以,我以为,成功的辩解有时不需求糟蹋太多的心思和唇舌。换一个视点看问题,或许便是成功全不费功夫。
(三)教被告人说话
所讲的所谓“教被告人说话”不是要教被告人扯谎。是教给被告人说话的办法和技巧。我在担任一位大学生正当防卫一审辩解人时,便是用教会被告人的辩解战略到达了成功辩解的意图。在开庭前,我三次会晤被告人,劝诫他不要在庭审中进犯受害人(死者)生前的差错,要运用法庭上被告人自我辩解和最终陈说的机遇,向法庭叙述其与受害人几年同窗的深沉友谊、情急之下的自卫、防卫致死挚友的苦楚和悔恨以及甘心接受悉数处分的“悔罪”情绪。然后取得了最佳的庭审作用。当我看到审判台上拭泪的法官,听到受害人亲属失声的痛哭,我就理解,我的辩解成功啦!法院最终以防卫过当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由此可见,教会被告人说话也是辩解成功的战略。
(四)压服法官
压服是辩解律师的一项基本功。辩解事务是一种最基本的诉讼事务,而诉讼的实质便是压服。一位优异的刑辩律师能够成为一名闻名学者、教授。但一位学者、教授或法学专家未必必定能成为一位好的刑辩律师。由于刑辩事务不是讲课和教授常识的,而是一种直接的对立。刑辩律师到会法庭辩解的意图便是要压服审判的法官,而不是公诉人。公诉人是无法压服的,由于,他们坐在法庭时已事前设定你辩解人的观念是过错的。所以,刑辩律师不要把压服的目标搞错。不然只能是得不偿失。达不到辩解意图。
(五)深挖依据
咱们都知道,依据是诉讼之王,有其是在刑事诉讼中,依据显得尤为重要。有些刑事案件依据更是成功辩解的要害。我在承办过一同“无期徒刑犯越狱杀人案”。阅卷时发现,悉数卷宗资料仅59页。而且杀人现场留有被告人指纹。经过对仅有几十页的卷宗资料深入细致地剖析和研讨。最终是发案宾馆的总台小姐半张纸的证言救了被告人一条命。多年的刑事辩解实践证明,深挖依据,是许多刑事案件辩解成功的法宝。
(六)媒体“双刃剑”
媒体一贯被司法界称之为“双刃剑”,刑辩律师应稳重运用。
(七)法庭争辩技巧与策略
法庭争辩技巧系指各方当事人及其署理人(或被告人的辩解人、公诉人)在庭审诉讼活动中,为保自方合法权益,到达预期意图或作用,在依据现实和法令的基础上,就自己的诉讼建议所作出的全盘计划和施行的办法、办法及策略。对律师业来讲,亦称“庭辩艺术”。
常言道:“现实胜于雄辩”,但现实得益于雄辩。司法实践中,即使有了现实和法令,也并非都能使律师争辩获得成功,这就要求律师充沛发挥自己的辩才和策略。当法庭进入争辩阶段,各方之间或互不相让,或避实就虚,或出乎意料,或趁火打劫,或迂回包围,以退为进。此刻,一方律师如不考究“战术”,不懂得争辩技巧,就难以沉着地依据现实和法令宣布争辩言辞,更无法奇妙地敷衍争辩中呈现的新情况,以完成运筹战略的要求。现实上,虽有好的争辩计划,但临庭争辩时,因不能把握机遇,不善于采纳相应的对策,使本已把握的“铁证如山”的现实因没能发挥作用而导致争辩失利的现象是不乏其例的。
由此可见,论辩艺术在律师事务活动中占有的位置是十分重要的,它既是律师事务才干和才智的集中体现,又是评论律师办案质量及其胜任与否的规范标准。因而,有必要对律师在庭审争辩中的有关技巧问题加以研讨和讨论,以习惯庭审办法变革的需求,充沛发挥律师在庭审争辩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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