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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劳动合同不能签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8 22:09
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作业指导师走进山西林业作业技术学院,为近千名应届毕业生送上“作业课”,并提示四种劳作合同不能签。
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作业指导师表明,大学毕业生等劳作者在求职过程中,与用人单位签定一份劳作合同是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首要挑选。劳作合同应具有《劳作合同法》规则的合同期限、作业内容和地址、歇息度假、劳作报酬、社会保险以及劳作保护、劳作条件和作业损害防护等内容。一些“问题“劳作合同千万不要签。
有典当或担保条款的劳作合同不能签
单个用人单位在签定劳作合一起,将劳作者的一些证件、资产等作为典当条款写入合同文本傍边。这样一来,假如日后发作劳作胶葛,劳作者极易惹上官司。
口头用工合同不能“签”
这类作业一般由朋友、亲属或熟人介绍,用人单位往往与劳作者只要口头的意向许诺和约好。这种口头合同显着违背《劳作合同法》相关规则,一旦发作劳作胶葛,因为没有书面依据证明两边的劳作联系,因而会形成维权难。
“存亡合同”不能签
一些风险职业用人单位为躲避应该承当的职责,擅安闲自行起草的合同文本中加上“伤亡由劳作者自理”等条款,即一旦发作意外,企业不承当任何职责。假如签定了这种合同,真的发作意外事故后,用人单位就会为自己找到摆脱的理由。
附加不合理条款的合同不能签
有些企业向劳作者提交的合同正文看似很合理,但却在后面附加了许多不合理的条款。因而,遇到此类合一起,劳作者一定要细心澄清附加条款的内容,不然一旦签字认可,日后发作胶葛简单处于被迫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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