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为外国国籍离婚如何办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04 19:28
外国人离婚
问:“夫妻一方为外国国籍,离婚怎么处理?”
答:若两边都在国内,且都乐意离婚,则可洽谈到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处理,且对子女抚育、产业处理及债款处理等事项洽谈一致。须提交以下资料:1.外国人须持自己的有用护照;2.户口簿(户口卡上婚姻状况一栏应注明“有爱人”,未注明须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改变)、居民身份证;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一式3份;4.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许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布的结婚证;5.当事人一寸相片两张。
若一方在国外,且不合作回国处理离婚手续的也能够采纳诉讼程序,但程序相对杂乱,法院立案后,原告方需要在国内托付有翻译资质的组织,将我国法院制造的法律文书包含起诉状、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法院传票、当事人权利义务奉告书等,翻译为对应该外国被告国内的文字,后经法院检查无误后,由该院向省高院宣布送达恳求书,并将翻译的外文资料和中文资料同时邮寄给省高院,继而由省高院将资料转送到外国被告所属的当地法院托付其送达,然后由当地法院将送达证明资料寄回我国法院,最终确认开庭时刻,进行审理。
问:“夫妻一方为外国国籍,离婚怎么处理?”
答:若两边都在国内,且都乐意离婚,则可洽谈到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处理,且对子女抚育、产业处理及债款处理等事项洽谈一致。须提交以下资料:1.外国人须持自己的有用护照;2.户口簿(户口卡上婚姻状况一栏应注明“有爱人”,未注明须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改变)、居民身份证;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一式3份;4.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许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布的结婚证;5.当事人一寸相片两张。
若一方在国外,且不合作回国处理离婚手续的也能够采纳诉讼程序,但程序相对杂乱,法院立案后,原告方需要在国内托付有翻译资质的组织,将我国法院制造的法律文书包含起诉状、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法院传票、当事人权利义务奉告书等,翻译为对应该外国被告国内的文字,后经法院检查无误后,由该院向省高院宣布送达恳求书,并将翻译的外文资料和中文资料同时邮寄给省高院,继而由省高院将资料转送到外国被告所属的当地法院托付其送达,然后由当地法院将送达证明资料寄回我国法院,最终确认开庭时刻,进行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