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生效的实质要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18 14:37
遗言并不一定具有法律效力。立遗言人若想使其所立之遗言发生法律效力,需求满意法律规定的本质要件和方式要件。其间,本质条件包含以下内容:
(一)遗言人有遗言才能。
立遗言人在立遗言时有必要具有彻底行为才能,立遗言人在立遗言其时是无行为才能人和约束行为才能人的所立的遗言无效。
(二)遗言是遗言人的意思表明无瑕疵。
受诈骗、钳制所立的遗言无效,而不是可吊销。
(三)遗言的内容合法并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
1、遗言应当对缺少劳动才能又没有生活来源的承继人保存必要的遗产比例,不然其遗言部分无效,即应当扣除出该部分遗产剩余的部分有用。
2、遗言人以遗言处分了归于国家、团体或别人一切的产业,遗言的这部分,应确定无效。
(四)遗言承继人在承继开始时有必要生计,若遗言承继人先于被承继人逝世的遗言该部分内容无效。
(一)遗言人有遗言才能。
立遗言人在立遗言时有必要具有彻底行为才能,立遗言人在立遗言其时是无行为才能人和约束行为才能人的所立的遗言无效。
(二)遗言是遗言人的意思表明无瑕疵。
受诈骗、钳制所立的遗言无效,而不是可吊销。
(三)遗言的内容合法并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
1、遗言应当对缺少劳动才能又没有生活来源的承继人保存必要的遗产比例,不然其遗言部分无效,即应当扣除出该部分遗产剩余的部分有用。
2、遗言人以遗言处分了归于国家、团体或别人一切的产业,遗言的这部分,应确定无效。
(四)遗言承继人在承继开始时有必要生计,若遗言承继人先于被承继人逝世的遗言该部分内容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