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商标法中对商标侵权行为是如何处置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31 05:06
商标法中对商标侵权行为的处置
商标专用权是一种财产权,得到法令的保护;注册商标的合法权益也是商标办理次序所依法保护的。对商标侵权行为的处置,在商标法中做出了规则,有以下几层意思:
一是,有商标法所列侵略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胶葛的,由当事人洽谈处理。
二是,关于商标侵权胶葛,当事人不肯洽谈或许洽谈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许好坏关系人能够向人民法院申述,也能够恳求工商行政办理部门处理。
三是,向人民法院申述的,依法定程序进行;如果是由工商行政办理部门处理的,在处理时确定侵权行为建立的,责令当即中止侵权行为,没收、毁掉侵权产品和专门用于制作侵权产品、假造注册商标标识的东西,并可处以罚款。
四是,当事人对工商行政办理部门的处理决议不服的,能够依照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申述;侵权人期满不申述又不实行的,工商行政办理部门能够恳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五是,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办理部门依据当事人的恳求,能够就侵略商标专用权的补偿数额进行调停,调停不成的,当事人能够依照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
上述各项法令规则是依据商标侵权的法令特色,依照不同的法令关系而作出的,合理、适合、紧密而又层次清楚,权责清楚。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