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释义——总则(上)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06 09:49《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办理法》于1992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经过。1995年2月2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进行了批改。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进行了修订。本书中“《税收征管法》”、“新《征管法》”均指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经过的《征管法》;“旧《征管法》”指1995年2月2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改后的《征管法》。
第一章总则
本章是《税收征管法》*的总括,纲举目张地对立法根据、意图、主旨予以清晰,对法的适用范围和税收征收办理的根本概念、根本活动进行清晰和界定。确认了税收征收办理的立法权限,法律权限和各级地方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的权力和职责,规则了纳税人、扣缴职责人应实行的根本职责和权力,清晰了税务机关在税收法律过程中应尽的职责和职责。
第一条为了加强税收征收办理,标准税收征收和交纳行为,保证国家税收收入,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拟定本法。
【释义】本条是对《税收征管法》立法意图与主旨的完好归纳。
一、加强税收征收办理
税收征收办理,指国家纳税机关根据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则,依照一致的标准,经过必定的程序,对纳税人应纳税额安排入库的一种行政活动,是国家将税收政策贯彻实施到每个纳税人,有用地安排税收收入及时、足额入库的一系列活动。税收征收办理作业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税收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
任何税收准则都必须经过税收征收办理才干有用运转。没有杰出和有用的征收办理,再好的税制也只能流于形式,因而,怎么规划一套公正、高效的税收征收办理准则是每个社会都必须研讨的,也是《税收征管法》必需要面临和处理的问题。
近年来,我国十分重视税收征收办理作业,国务院领导提出了“加强征管、阻塞缝隙、惩治腐败、清缴欠税”的治税政策,国家税务总局提出了做好“依法治税”、“从严治队”、“科技加办理”三篇文章,把加强税收征收办理提到了非常重要的方位。从我国税收征收办理的实际情况看,首要问题仍是征管准则不行紧密、标准、征管手法缺少,税务机关难以有用行使征管职权,偷逃税行为仍然存在。因而,《税收征管法》的首要任务便是加强税收征管。这一首要意图贯穿于全法,体现在既对各项详细的征管程序做了科学的、紧密的规则,又赋予了税务机关必要的行政法律手法。对纳税人、扣缴职责人的职责、职责以及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作业标准,提出了清晰详细的要求;对征纳两边违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拟定了严厉的处分规则。这是国家加强税收征管的重要措施,也是强化税收作业的重要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