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责任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是如何规定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10 10:21
因产品存在缺点形成危害,要求补偿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适用以下规矩:
1产品职责的一般时效期间为
2年,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力遭到危害时起算。在产品职责中,因产品存在缺点形成顾客或第三人人身损伤的,也应当适用
2年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规则,而不适用《民法通则》中
1年短期诉讼时效期间的规则。产品职责适用的
2年一般诉讼时效期间能够适用民法通则诉讼时效间断、间断和延伸的规则。
2因产品存在缺点形成危害要求补偿的请求权,该权力的最长权力存续期为
10年,自形成危害的缺点产品交给开始顾客之时起算。
10年最长权力存续期的性质为除斥期间,不适用《民法通则》诉讼时效间断、间断和延伸的规则。
10年最长权力存续期不同于《民法通则》规则的
20年最长权力保护期,前者期限届满消除的是实体权力,而后者消除的仅仅是胜诉权。
3产品有明示的安全运用期,而且该安全运用期超越
10年的,因产品存在缺点形成危害要求补偿的请求权,在该安全运用期内持续存在。
1产品职责的一般时效期间为
2年,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力遭到危害时起算。在产品职责中,因产品存在缺点形成顾客或第三人人身损伤的,也应当适用
2年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规则,而不适用《民法通则》中
1年短期诉讼时效期间的规则。产品职责适用的
2年一般诉讼时效期间能够适用民法通则诉讼时效间断、间断和延伸的规则。
2因产品存在缺点形成危害要求补偿的请求权,该权力的最长权力存续期为
10年,自形成危害的缺点产品交给开始顾客之时起算。
10年最长权力存续期的性质为除斥期间,不适用《民法通则》诉讼时效间断、间断和延伸的规则。
10年最长权力存续期不同于《民法通则》规则的
20年最长权力保护期,前者期限届满消除的是实体权力,而后者消除的仅仅是胜诉权。
3产品有明示的安全运用期,而且该安全运用期超越
10年的,因产品存在缺点形成危害要求补偿的请求权,在该安全运用期内持续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