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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工伤保险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22 12:05

工伤稳妥,又称工作损伤稳妥。工伤稳妥是经过社会统筹的方法,会集用人单位交纳的工伤稳妥费,树立工伤稳妥基金,对劳作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损伤或工作病,并由此形成逝世、暂时或永久损失劳作能力时,给予劳作者及其实用性法定的医疗救治以及必要的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证制度。这种补偿既包含医疗、恢复所需费用,也包含保证基本生活的费用。
处理工伤稳妥应留意什么?
1、用人单位应当在职工伤亡事故发作或工作病确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工伤稳妥管理机构书面请求工伤确定。
2、职工或其亲属也可在伤亡事故或工作病确诊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工伤稳妥管理机构请求工伤确定。
3、职工因工挂彩(患工作病)后,用人单位应将伤者当即送往就近的医疗机构抢救并到定点医院医治。因伤情需求转往市外医院医治的,有必要事先向市社保局工伤稳妥处请求,经核准后才干处理转院手续。
4、工伤职工的医疗期按相应的工伤稳妥条例和《广东省职工外伤、工作中毒医疗完结判定规范》履行。工伤医疗期内,工伤职工可根据伤情的需求前往定点医院诊治;如医疗期已满仍需持续医治的,应及时到市医务劳作判定办公室处理延期手续。
5、工伤职工医治期间因伤情需求运用医保目录外药品或大型查看医治项目(含特别医用资料)的,应事先向工伤稳妥管理机构请求,经核准后才干记帐偿付或报销相关费用。
6、工伤职工医疗完结后三十日内,应提出判定请求并到指定的医务劳作判定专家小组进行伤残程度(等级)判定。
7、职工因工伤(亡)的,用人单位或家族应当在医疗完结或伤残程序(等级)判定(或医院开具逝世证明)后三十日内持有关资料,到工伤稳妥管理机构处理补偿事宜。逾期末处理的,工伤稳妥管理机构不予补偿,有关待遇由用人单位承当。
8、因工伤残或逝世职工的亲属享用工伤稳妥待遇的条件和有关景象发作改变或许消失的,应当在三十日内告诉工伤稳妥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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