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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征地林木补偿标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25 08:31
 1,林木补偿规范
⑴杨、柳、榆、槐树林木补偿费
1—3年均匀每亩补偿1200元;
4—13年均匀每亩补偿1800—3600元;
14—20年均匀每亩补偿3000—1800元;
21年以上均匀每亩补偿1200元。
⑵柞树林木补偿费
1—3年均匀每亩补偿1200元;
4—20年均匀每亩补偿1800—3000元;
21—50年均匀每亩补偿4400—6000元;
51年以上均匀每亩补偿2400元。
⑶红松林木补偿费
1—3年均匀每亩补偿1200元;
4—20年均匀每亩补偿2000—3100元;
21—40年均匀每亩补偿4600—6200元;
41—70年均匀每亩补偿16800元;
71年以上均匀每亩补偿9600元。
⑷落叶松林木补偿费
1—3年均匀每亩补偿1200元;
4—20年均匀每亩补偿1800—3000元;
21—50年均匀每亩补偿6000—2500元;
51年以上均匀每亩补偿1100元。
2,民房前屋后林木补偿规范
一般林木(柳树榆槐等)
幼龄林(1—10年生)均匀每株补偿5—20元;
中龄林(11—20年生)均匀每株补偿22—50元;
成熟林(21年以上)均匀每株补偿11元。
3,森林植被康复费
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苗圃地每亩4000元;
未成林每亩2667元;
防护林、特种用途林每亩5336元、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每亩6667元;
疏林地、灌木林地每亩2000元;
宜林地、砍伐迹地、火烧迹地每亩1334元。
4,林业设计费按林地、林木和森林植被康复费总和的3%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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