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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订立的形式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09 12:46
众所周知,合同一般都是两边的法令行为,只要两边当事人洽谈一致才干建立,也就是说缔结合同是一个动态的进程,不管以何种方法缔结协议都有必要通过要约和许诺这两个阶段,以要约开端,许诺收效即告合同建立。长期以来,虽然我国没有一部民事法规对这两个进程作过规则,但它们已成为人们在实践中自觉或不自觉遵从的习惯性程序。那么合同缔结的方式有哪些?下面就让听讼网小编为咱们解说吧。
一、口头方式
当事人口头洽谈达成协议。口头合同简便易行,在日常日子中广泛运用,口头合同的优点是便利。可是,口头合同在发作胶葛时难以取证,不易辨明职责。关于不及时结清的和较重要的合同,不宜选用口头方式。
二、书面方式
书面方式是指合同书、函件以及数据电文(包含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能够有形地体现所载内容的方式。当事人洽谈赞同的有关修正合同的文书、电报和图表,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选用书面合同的优点是,当发作胶葛时举证便利,简单辨明职责,也便于主管机关和合同办理机关监督、查看。法令、行政法规规则选用书面方式的,应当选用书面方式。咱们主张,咱们尽量选用书面方式缔结合同。
三、公证方式
合同公证指当事人约好或许依照法令规则,由国家公证机关对合同内容加以检查公证。公证机关对书面合同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检查承认后,在合同书上加盖公证印鉴,以资证明。经公证的合同具有很强的依据力,除有相反的依据外,不能推翻。合同要不要公证,一般由当事人自行约好。当事人要求有必要公证的合同,不经公证不收效。 第四,同意方式。有些合同须经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检查同意。
当事人应将签定的书面合同及有关文件提交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检查同意,同意后才收效。法令规则需求同意而没有通过同意的合同,没有法令效力。 第五,挂号方式。当事人约好或依照法令规则,将合同提交国家挂号主管机关挂号。合同挂号一般用于不动产的,如房子土地等,但某些特别的动产,如船只等,法令也要求其转让要挂号。
哪些合同应当选用书面方式
依照合同法的规则,当事人缔结合同,能够选用书面方式、口头方式和其他方式。但法令、行政法规规则选用书面方式的,应当选用书面方式。当事人约好选用书面方式的,也应当选用书面方式。
书面方式包含合同书、函件等多种方式,还包含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以说,凡有协议的发生,就有这两个必经阶段。现行合同法把这一习惯性程序变为法定程序,归入法令调整规模,标志着我国合同立法的健全和完善,必将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有秩地开展。合同从缔结到实行是一个完好的进程,始于缔结,总算实行,践约实行,合同联系即告完毕。更多的法令知识请上听讼网进行专业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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