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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用工经济补偿是多少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15 02:49
兼职、小时工等非全日制用工时,劳作者也有或许会被用人单位侵略权益,比方单位应该要与劳作者签定相关的劳作合同,可是单位却没有去签定的时分,劳作者能够要求进行补偿。那么,非全日制用工经济补偿是多少?听讼网小编为我们具体回答。
非全日制用工经济补偿是多少
非全日制用工免除劳作合同不需求付出经济补偿金。
《劳作合同法》第七十一条规则:非全日制用工两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能够随时告诉对方停止用工。停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作者付出经济补偿。
《劳作合同法》对非全日制用工单列一节进行规则,表现了非全日制用工的特殊性。该法分别对非全日制用工的作业时间、签定劳作合同、停止劳作合同、经济补偿金、工资标准和付出方法等做了规则。根据第六十九条的规则,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作者能够与一个或许一个以上用人单位缔结劳作合同;可是,后缔结的劳作合同不得影响先缔结的劳作合同的实施。因而,本案中,陈女士一起与A、B公司树立劳作联系并未违背法律规则。根据第七十一条的规则,非全日制用工两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能够随时告诉对方停止用工。停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作者付出经济补偿。这儿的“随时停止”既包含合同到期停止,也包含合同未到期停止。
据了解,非全日制用工是劳作用工准则的一种重要方法,是灵敏作业的首要方法。尽管法律规则,非全日制用工能够采纳口头协议,但为了处理需求,防止胶葛,主张用人单位即便与劳作者实施非全日制用工也要与劳作者签定劳作合同,清晰两边权利义务。一起,用人单位招用劳作者从事非全日制作业,应当在选用后到当地劳作保证行政部门处理选用存案手续,避免过后引起不必要的胶葛和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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