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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能否委托他人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10 21:44
行政处罚的品种和行政强制实行的品种很不相同。行政处罚首要运用正告、罚款、没收资产、撤消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歇业以及行政拘留等手法;行政强制实行则采替代实行、实行罚、强制征收以及直接强制等手法。
法令咨询:能否托付其他安排或许个人施行行政强制办法?
律师答复:
不能。根据《行政强制法》第十七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九条规则,行政强制办法由法令、法规规则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施行。行政强制办法权不得托付。
行政强制办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具有资历的行政执法人员施行,其他人员不得施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则行使相对会集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能够施行法令、法规规则的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办法。
查封、扣押应当由法令、法规规则的行政机关施行,其他任何行政机关或许安排不得施行。
冻住存款、汇款应当由法令规则的行政机关施行,不得托付给其他行政机关或许安排;其他任何行政机关或许安排不得冻住存款、汇款。
相关法令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则
第四十五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金钱给付责任的行政决议,当事人逾期不实行的,行政机关能够依法加处罚款或许滞纳金。加处罚款或许滞纳金的规范应当奉告当事人。
加处罚款或许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出金钱给付责任的数额。
第四十六条行政机关按照本法第四十五条规则施行加处罚款或许滞纳金超越三十日,经催告当事人仍不实行的,具有行政强制实行权的行政机关能够强制实行。
行政机关施行强制实行前,需求采纳查封、扣押、冻住办法的,按照本法第三章规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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