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行使探视权有损子女成长,能否继续行使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28 18:53
跟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国家越来越注重对青少年,未成年人的法律维护作业,而对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维护应优于成年人的亲权行使。若爸爸妈妈行使探视权对子女生长有损的,不宜继续行使探视权。爸爸妈妈行使探视权有损子女生长,该怎么处理?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实例事情
2003年,法院判定田某与高某离婚,6岁女儿归高某抚育,田某有探视权。2013年,10年未看女儿的田某想看探视,高某以女儿一向以为继母系生母、现在正处高考阶段为由回绝。田某遂向法院请求履行,行使探视权。
法院判定:不宜继续行使探视权
法院经审理以为,《婚姻法》第38条规则:“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间断探望的权力;间断的事由消失后,应当康复探望的权力。”探视权行使自身系附条件的,条件是不影响被探视人身心健康。若爸爸妈妈行使探视权对子女生长有损,不宜继续行使探视权。司法强制权介入时,应考虑被探视人既有日子状况、心思状况、年龄阶段,不要容易打破现有心思和日子平衡。本案中,田某继续10年未行使探视权,高某再婚后未再生育子女,女儿继母一向以生母身份呈现,现有家庭结构已满意女儿正常生长需求。现无法承认田某行使探视权不会对女儿身心健康形成危害,且未成年子女生长具有不可逆性,根据其生长根本需求,在高考前不宜由田某行使探视权,裁决间断履行,待有履行机遇后再行康复案子履行。
爸爸妈妈行使探视权有损子女生长,能否继续行使
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维护应优于成年人的亲权行使。若爸爸妈妈行使探视权对子女生长有损的,不宜继续行使探视权。《婚姻法》第38条规则:“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间断探望的权力;间断的事由消失后,应当康复探望的权力。”在本案中,田某继续10年未行使探视权,高某再婚后未再生育子女,女儿继母一向以生母身份呈现,现有家庭结构已满意女儿正常生长需求。现无法承认田某行使探视权不会对女儿身心健康形成危害,且未成年子女生长具有不可逆性,根据其生长根本需求,在高考前不宜由田某行使探视权。
经过以上内容的简略介绍,咱们能够了解到国家法律关于青少年人未成人人生长的维护力度有多大,出台的一系列法律规则条文,旨在维护青少年未成人人的健康生长,爸爸妈妈行使探视权有损子女生长。假如你状况比较复杂,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实例事情
2003年,法院判定田某与高某离婚,6岁女儿归高某抚育,田某有探视权。2013年,10年未看女儿的田某想看探视,高某以女儿一向以为继母系生母、现在正处高考阶段为由回绝。田某遂向法院请求履行,行使探视权。
法院判定:不宜继续行使探视权
法院经审理以为,《婚姻法》第38条规则:“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间断探望的权力;间断的事由消失后,应当康复探望的权力。”探视权行使自身系附条件的,条件是不影响被探视人身心健康。若爸爸妈妈行使探视权对子女生长有损,不宜继续行使探视权。司法强制权介入时,应考虑被探视人既有日子状况、心思状况、年龄阶段,不要容易打破现有心思和日子平衡。本案中,田某继续10年未行使探视权,高某再婚后未再生育子女,女儿继母一向以生母身份呈现,现有家庭结构已满意女儿正常生长需求。现无法承认田某行使探视权不会对女儿身心健康形成危害,且未成年子女生长具有不可逆性,根据其生长根本需求,在高考前不宜由田某行使探视权,裁决间断履行,待有履行机遇后再行康复案子履行。
爸爸妈妈行使探视权有损子女生长,能否继续行使
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维护应优于成年人的亲权行使。若爸爸妈妈行使探视权对子女生长有损的,不宜继续行使探视权。《婚姻法》第38条规则:“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间断探望的权力;间断的事由消失后,应当康复探望的权力。”在本案中,田某继续10年未行使探视权,高某再婚后未再生育子女,女儿继母一向以生母身份呈现,现有家庭结构已满意女儿正常生长需求。现无法承认田某行使探视权不会对女儿身心健康形成危害,且未成年子女生长具有不可逆性,根据其生长根本需求,在高考前不宜由田某行使探视权。
经过以上内容的简略介绍,咱们能够了解到国家法律关于青少年人未成人人生长的维护力度有多大,出台的一系列法律规则条文,旨在维护青少年未成人人的健康生长,爸爸妈妈行使探视权有损子女生长。假如你状况比较复杂,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