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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直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是多少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26 02:23

住宅公积金是用人单位和劳作者按必定份额缴存的,员工购买房子、补葺房子时,能够请求运用公积金,每个区域住宅公积金缴存基数是不一样的,那么河南省直住宅公积金薪酬基数是多少?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一、河南省直住宅公积金薪酬基数是多少
住宅公积金缴存份额应为单位和员工各8%-12%。其间,省直行政、全供事业单位住宅公积金缴存份额为单位和员工各12%,其他企事业单位住宅公积金缴存份额为单位和员工各8%-12%。
住宅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原则上不超越员工工作地地点设区城市计算部分发布的上一年度员工月平均薪酬的三倍,不低于当地最低薪酬标准。2016年住宅公积金年度月缴存薪酬基数上限为13247元,月缴存薪酬基数下限为1600元;单位和员工个人月缴存总额上限为3180元,月缴存总额下限为160元。
二、公积金委员会的责任
(一)根据有关法令、法规和政策,拟定和调整住宅公积金的详细处理办法,并监督施行;
(二)依法拟定住宅公积金的详细缴存份额;
(三)确认住宅公积金个人住宅借款最高额度;
(四)批阅住宅公积金归集、运用计划及其执行情况的陈述;
(五)审议住宅公积金年度预算、决算;
(六)审议住宅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计划;
(七)审议住宅公积金呆坏账核销请求 (八)批阅缓缴住宅公积金或许暂时下降住宅公积金缴存份额的请求;
(九)批阅建立住宅公积金事务经办网点;
(十)引荐住宅公积金处理中心主任、副主任人选;
(十一)需求决议计划的其他事项。
三、河南住宅公积金缴存的规则
《河南省住宅公积金处理条例》
第十八条 新建立的单位应当自建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到住宅公积金处理中心处理住宅公积金缴存挂号,并自挂号之日起二十日内持住宅公积金处理中心的审阅文件,到受托付银行为本单位员工处理住宅公积金账户建立手续。
单位兼并、分立、吊销、闭幕或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应当自发作上述情况之日起三十日之内由原单位或许清算安排到住宅公积金处理中心处理改变挂号或许刊出挂号,并自办好改变挂号或许刊出挂号之日起二十日内持住宅公积金处理中心的审阅文件,到受托付银行为本单位员工处理住宅公积金账户搬运或许封存手续。
第十九条 单位选用员工的,应当自选用之日起三十日内到住宅公积金处理中心处理缴存挂号,并持住宅公积金处理中心的审阅文件,到受托付银行处理员工住宅公积金账户的建立或许搬运手续。
单位与员工停止劳作联系的,单位应当自劳作联系停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住宅公积金处理中心处理改变挂号,并持住宅公积金处理中心的审阅文件,到受托付银行处理员工住宅公积金账户搬运或许封存手续。
第二十条 员工和单位住宅公积金的缴存份额均不得低于员工自己上一的度月平均薪酬的百分之五;有条件的城市,能够恰当进步缴存份额。详细缴存份额由住宅公积金处理委员会拟定,经省辖市人民政府审阅后,报省人民政府同意。
员工住宅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每年核定一次。
第二十一条 员工个人缴存的住宅公积金由单位每月从员工个人的薪酬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于每月薪酬发放之日起五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员工代缴的住宅公积金汇缴到住宅公积金专户内,由受托付银行计入员工住宅公积金账户。
住宅公积金自存入受托付银行员工住宅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则的利率计息。
第二十二条 单位和个人缴存的住宅公积金和付出的住宅公积金借款利息,按照国家有关规则不计入员工个人所得税应交税所得额。个人住宅公积金及其利息,按照国家有关规则免交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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