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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保证书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18 01:1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准则与主旨
1.1 恪守、履行国家有关法令、法规,保护用户及出产厂家合法权益。
1.2 标准、和谐厂家与用户之间联系,界定两边权责。
1.3 表现本公司竭诚服务用户,不断改进服务质量的企业主旨。
第二条 本文系“力孚”牌系列电动车产品售后服务保修的准则规则,
规则了“力孚”牌系列电动车产品售后服务保修的规模、保修的期限、保修的服务项目及服务方法等。
第三条 根本界说
3.1 用户:供货方产品的接受者。
3.2 本公司产品的售后服务保修界说:
在用户依照产品运用说明书(包含各部、附件说明书)规则的要求正确操作、运用、维护的前提下,在规则的整车质量保证期内(即售后服务保修期限内),对产品因规划、原料、制作、安装出产缺点而导致的质量毛病(总称“厂方职责毛病”,下文简称为“毛病”),由本公司担任对相关零部件进行免费的修补或替换,以康复产品技能功能。
为叙说便利,本文对仅触及上述售后服务保修界说下某一部分内容的相关服务亦称为保修服务。
售后服务保修仅限于对产品机件修正所发作的直接费用,不包含直接丢失。
第三条 本规则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并按不低于其要求的标准拟定。
第四条 职责
5.1力孚科技售后服务部是本办理文件归口办理部门,并担任产品的售后服务。
5.2售后服务部门担任严重质量问题处理和售后服务补偿职责的承认与分化。
5.3 产品规划部担任产品技能资料的供给和技能支持。
第二章 前期服务与售后保修规模外服务
第六条 用户购车阶段,本公司将予供给售前技能培训,协助用户了解产品功能及运用注意事项和操作标准。
第七条 用户在车辆运用过程中遇有非售后保修规模的毛病,我公司均将随时接洽或应要求派员抵现场服务。由我公司派员前往的,费用按本公司有关规则收取。
第三章 保修服务施行的准则
第八条 保修服务的规模:重庆力孚有限公司出产的“力孚”牌系列电动车产品,包含LF****全系列产品及以上系列产品的改装产品。
第九条 整车保修服务期限
9.1 自交车之日起整车机械部分、电机、控制器、充电机、电池等首要部件售后服务保修期限为壹年,附件电器保修期为半年。特别用车(如公交用车)保修期为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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