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对职工午餐费如何进行涉税处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18 10:31员工午饭问题是每个企业都要触及的。受企业规模等要素的影响,有的企业设有内部食堂,有的企业直接给员工发放午饭补助,有的则采纳与饭馆协作的方法供给午饭。不管哪种方式,午饭费用怎么做账、交税是企业遍及重视的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薪酬薪水及员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告诉》(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清晰把员工食堂经费补助确定为企业员工福利费的一项内容。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员工福利费财政处理的告诉》(财企〔2009〕242号)第一条相同将自办员工食堂经费补助或未办员工食堂一致供给午饭开销作为员工福利费的核算内容。一起,财企〔2009〕242号文件第二条第二款特别指出,未一致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饭费补助,并不是员工福利费核算内容,应当归入薪酬总额处理。
一、与员工食堂相关的补助或开销包含哪些?
与员工食堂相关的补助或开销的内容,现行法规中并没有进一步细化,一般理解为补助的目标或许补助资金流入方向为员工食堂,就能够认定为是与员工食堂相关的补助或开销。
二、怎么界定自办食堂?
我国现行《企业所得税法》采纳法人所得税制,《企业所得税法》下的自办员工食堂身份的界定应该遵从这一准则。也便是说,自办员工食堂应该仅仅法人企业内部的一个服务组织,自身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
三、列支的收据怎么掌握?
实务处理中,交税人重视最多的便是收据的列支问题。与员工食堂相关的补助或开销应取得什么样的单据,与补助或开销的方向严密相关。一般有以下三种景象:
1.依法不需求处理税务挂号的内部员工食堂。
《运营税暂行法令施行细则》第十条规则,除本细则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则外,负有运营税交税责任的单位为发作应税行为并收取钱银、货品或许其他经济利益的单位,但不包含单位依法不需求处理税务挂号的内设组织。
依据上述规则,单位内部员工食堂假如归于不需求处理税务挂号的内设组织,仅为本企业员工供给餐饮服务,则归于单位内部行为,其功用重在服务而不在运营,不归于供给了《运营税暂行法令》规则的劳务领域,因而,不需求交纳运营税。在这种景象下,企业支交给自办员工食堂的经费补助取得内部资金来往单据列支即可。
2.依法需求处理税务挂号的内部员工食堂。
在交税人的断定方面,现行运营税制与企业所得税法人税制的不同点在于,同一法人企业内部或许会有多个独立的运营税交税人。假如内部员工食堂除了为本单位员工供给餐饮服务,还一起为本单位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供给餐饮服务,那么员工食堂已经成为一个独立的运营性组织,其收入是因供给了运营税应税劳务行为而取得的,应按规则交纳运营税。这种景象下,企业交给自办员工食堂经费补助应该取得食堂出具的餐饮业发票。
3.内部员工食堂以外的其他运营性食堂。
与依法需求处理税务挂号的内部员工食堂原理相同,企业交给内部员工食堂以外的其他运营性食堂的经费补助,实质上归于对方的运营性收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处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则,从事运营活动的单位,对外发作运运营务收取金钱,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第二十二条一起规则,不契合规则的发票,不得作为财政报销凭据,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四、未一致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饭费怎么处理?
关于企业未一致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饭费补助,不管是直接发放给个人,仍是个人供给收据报销后付出,因为已形成对劳动力本钱进行“普惠制”定时按规范补偿的机制,具有薪酬性质,也契合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一条中“合理薪酬、薪水”的五大准则,因而,应当归入员工薪酬总额,而不再归入员工福利费处理。这种景象下选用薪酬付出笔据的方式入账即可。
五、关于员工福利费税前扣除的几点提示。
1.关于员工食堂经费补助税前扣除的规范,《企业所得税法》并没有给出固定的量的规模,实务处理中企业能够从两个方面掌握:一是契合税法合理性准则(契合出产运营活动惯例);二是契合规则的补助,实践发作时先在福利费中列支,税前扣除时依照《企业所得税法施行法令》第四十条“企业发作的员工福利费开销,不超越薪酬、薪水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规则扣除。
2.上述运用发票列支的员工餐费,需求与事务款待发作的餐费正确区别。款待外来客户及人员的餐费开销归于企业发作的与出产运营活动有关的事务款待费开销,能够依照发作额的60%进行税前扣除,最高不得超越当年出售(运营)收入的5‰。为取得员工供给的服务而发作的员工福利费,不超越薪酬、薪水总额14%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不管是计入“敷衍员工薪酬——员工福利费”的餐费,仍是计入“处理费用——事务款待费”的餐费,申报扣除时都必须供给实在合法的、满足的有用凭据或材料,不能供给的不得在税前扣除,无法区别的或许会面对悉数作为事务款待费税前扣除的危险。
3.员工福利费的核算应依照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四条的规则,独自设置账册进行精确核算。没有独自设置账册精确核算的,税务机关应责令企业在规则的期限内进行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税务机关可对企业发作的员工福利费进行合理的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