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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业主欠的物业管理费由谁承担?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26 19:07

问:上一年10月,我经过中介公司买了套二手房。最近,物业公司上门收本年上半年物业费时说,上家上一年的物业费没有交,让我同时付掉。来信请问,上家曾经欠的物业管理费,现在应该由谁来承当?读者家明
答:《关于本市寓居房子交易期间物业管理服务费付出等问题的告诉》(沪价商[2002]039号)规则,非新建商品住宅,即二手房的买受人自房子产权搬运之日的次月起付出物业管理服务费,房子产权搬运之日的当月及曾经的物业费由房子出售人付出。假如上下家在买卖合同中对此还有约好的,从约好。可见,假如你们在买卖合同中没有约好,上家欠的物业费不应你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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