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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换公司发行债券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22 09:51
可转化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
(1)最近3年接连盈余,且最近3年净资产收益率均匀在10%以上;归于动力、原材料、基础设施类的公司能够略低,可是不得低于7%;
(2)可转化债券发行后,公司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3)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越公司净资产额的40%;
(4)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化债券,还应当契合关于揭露发行股票的条件。
发行别离买卖的可转化公司债券,除契合揭露发行证券的一般条件外,还应当契合的规则包含: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最近3个会计年度完成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发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匀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越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40%,估计所附认股权悉数行权后征集的资金总量不超越拟发行公司债券金额等。别离买卖的可转化公司债券征集说明书应当约好,上市公司改动布告的征集资金用处的,赋予债券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力。
所附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应不低于布告征集说明书日前20个买卖日公司股票均价和前1个买卖日的均价;认股权证的存续期间不超越公司债券的期限,自发行完毕之日起不少于6个月;征集说明书布告的权证存续期限不得调整;认股权证自发行完毕至少已满6个月起方可行权,行权期间为存续期限届满前的一段期间,或者是存续期限内的特定买卖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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