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处异地,如何办理结婚手续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16 10:15与正常的成婚手续是相同的。两边带着有用身份证、户口薄、婚姻状况证明、婚检证明、三寸免冠相片(是非五颜六色均可)到一方户口地点区人民政府婚姻挂号处处理成婚手续。
依据公安部《关于处理当时户口处理工作中几个杰出问题的定见》异地户口的人成婚生育后,实施婴儿落户随父随母自愿的方针,孩子可在恣意一方户口地点地落户。对以往出世并要求在城市随父落户的未成年人,能够逐渐处理其在城市落户的问题,学龄前儿童应当优先予以处理。2001年5月今后,北京市开始实施孩子的户口在必定条件下能够随父的方针。具体规定是1998年7月22日今后出世的未成年人满5岁,且已在母亲户口地点地挂号常住户口的; 1998年7月22日曾经出世的未成年人,年满5周岁,不满6周岁,且已在母亲户口地点地挂号常住户口的。可在父亲户口地点地请求处理户口。也就是说,夫妻两边假如男方是北京非农业户口,女方不是北京户口的,其子女出世后应到女方户口地点地挂号常住户口,待孩子满5周岁的时侯,到北京市其父亲户口地点地请求投靠父亲。投靠的具体条件是1998年7月22日今后出世的,5周岁今后、18周岁曾经,都能够请求投靠父亲;1998年7月22日曾经出世的,则只限于年满5周岁、不满6周岁的孩子。孩子投靠父亲应契合北京市的计划生育方针,原则上只处理一个子女。2000年4月1日今后生育的子女,归于超生子女的不予处理户口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