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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山东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17 04:48
2013年山东省路途交通事故人身危害赔偿标准
一、2012年山东省乡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25755元;(70.56元/天)
二、2012年山东省乡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开销15778元;
三、2012年山东省农人人均纯收入9446元;(25.88元/天)
四、2012年山东省农人家庭人均日子消费开销额6776元;
五、2012年全国乡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565元。工伤逝世赔偿金为24565元×20年=491300元。
六、2012年山东省乡镇单位在岗员工年平均薪酬42837元;其间国有经济同行业年平均薪酬分别为:
农、林、牧、渔业32869元(90.05),采矿业63020元(172.66),制造业43825元(120.07),电力、燃气及水的出产和供给业56499元(154.79),建筑业36232元(99.2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52697元(144.38),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61860元(169.48),批发和零售业41088元(112.57),住宿和餐饮业31157元(85.36),金融业81975元(224.59),房地产业36528元(100.08),租借和商务服务业42030元(115.15),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56340元(154.37),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办理业34384元(94.20),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52621元(144.17),教育47087元(129.01),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50871元(139.37),文明、体育和娱乐业51097元(139.99),公共办理和社会组织43633元(11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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