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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经办时间及经办流程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5 14:06

一、参保规模
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乡镇国有、团体、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私营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员工和退休人员,和在沈阳作业的外籍员工。
二、参保缴费
用人单位应于每月规则时刻内到所属经办组织处理申报核定手续。用人单位及其员工个人应当交纳的根本医疗稳妥费,按月交纳,经医疗稳妥经办组织核定后,由市地方税务机关征收。
三、事务经办时刻及经办流程
用人单位应首先为员工处理养老稳妥,然后为其处理员工根本医疗稳妥。
(一)经办时刻
企、事业单位医疗稳妥的参保申报日期为每月1-15日,事务期内处理当月人员增减变化等事务,节假日顺延并与地税部分申报日期一起。
(二)经办流程
1.参保单位当月无人员变化缴费核定
参保单位承认当月无人员变化的,需于上月最终两个作业日至当月13日,登录沈阳市社会医疗稳妥管理局网站“单位就事大厅”提出请求,请求提交成功2个作业日后,在网上打印《缴费核定单》。
2.参保单位当月有人员变化缴费核定
参保单位可选择以下两种方法处理缴费核定:
(1)窗口核定:参保单坐落每月1-15日到所属医保局处理人员变化,承认当月再无人员变化后,提出核定请求,由作业人员为其打印当月《缴费核定单》。
(2)网上核定:参保单坐落每月1-13日在所属医保局处理人员变化,承认当月再无人员变化后,在当月1-13日登录市医保局网站“单位就事大厅”提出请求,请求提交成功2个作业日后,在网上打印《缴费核定单》。
四、缴费基数及缴费份额
根本医疗稳妥费由用人单位和员工个人一起交纳。用人单位按在职员工上年薪酬总额的8.6%(含生育稳妥6‰)、在职员工按自己上年薪酬收入的2%份额交纳根本医疗稳妥费。在职员工个人交纳的根本医疗稳妥费由用人单位从其薪酬中代扣代缴。
五、缴费年限
参保员工交纳根本医疗稳妥费的最低年限为满25年,且在我市实践缴费年限不得低于5年。2002年12月31日前契合国家规则的接连工龄视同缴费年限。缴足最低年限仍未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员工应当持续交纳根本医疗稳妥费。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未缴足最低缴费年限的,可选择以上年度市员工均匀薪酬为基数,依照8%份额一次性缴足所需保费,其费用悉数归入统筹基金,自次月起享用退休人员医疗稳妥待遇;也能够持续按月缴费,享用在职人员医疗稳妥待遇,待缴足根本医疗稳妥最低缴费年限和实践缴费年限后,自次月起享用退休人员医疗稳妥待遇。
已参保单位破产、封闭或许刊出时,其退休人员未到达根本医疗稳妥最低缴费年限25年和实践缴费年限5年的,需求一次性缴足。
六、待遇起止时刻
用人单位及其员工自缴费的次月起享用根本医疗稳妥待遇。
用人单位未依照规则交纳根本医疗稳妥费,医疗稳妥经办组织从次月起中止该单位参保人员的根本医疗稳妥待遇。欠费期间发作的医疗费由单位自行解决。
七、个人账户构成及划账份额
用人单位及其员工交纳的根本医疗稳妥费构成根本医疗稳妥基金,根本医疗稳妥基金树立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八、个人账户的构成:
1.在职员工个人交纳的根本医疗稳妥费;
2.用人单位为员工交纳的根本医疗稳妥费的划账部分;
3.个人账户中的利息。
用人单位为员工交纳的根本医疗稳妥费,以在职员工自己上年月均匀薪酬为划账基数,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按0.8%的份额计入,45周岁以上按1.5%的份额计入。
退休人员以自己2011年年末前的实践退休费为划账基数,低于上年度社会均匀退休费的,以上年社会均匀退休费为划账基数,高于上年度社会均匀退休费的,划账基数坚持不变。退休人员的划账份额和退休费增量部分按退休人员的实践年龄段区分。
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付出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组织门诊的医疗费用、定点药店购药的费用和住院、家庭病床等医疗费用中需个人付出的部分。个人账户资金归个人一切,能够跨年度结转运用和依法承继。
九、大额医疗稳妥费
参与根本医疗稳妥的用人单位及其员工(含退休员工)有必要一起参与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稳妥。现在,缴费规范为每人每年96元,其间单位与个人各承当48元。大额医疗稳妥费在初次参保和每年1月份一次性交纳。退休人员大额稳妥个人缴费部分从其医疗稳妥个人账户中扣缴,1月份个人账户余额缺乏,次月补扣差额部分。在此期间,退休人员享有正常的医疗稳妥待遇。
参保人员年累计由统筹基金开销的医疗费超春节最高付出限额10万元时,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稳妥方可给予补助,年度最高补助限额为35万元。
十、企事业单位弥补医疗稳妥
用人单位在参与根本医疗稳妥和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稳妥的一起,能够树立弥补医疗稳妥。弥补医疗稳妥费在薪酬总额4%以内的部分,在本钱或许费用中列支。
十一、关于补缴
2009年6月底前未按规则参与员工根本医疗稳妥的用人单位,从2009年7月起补缴医疗稳妥费;用人单位新选用人员、2009年7月后新建立的用人单位,未按规则参保的,从应参保之月起补缴医疗稳妥费;用人单位参保时瞒报或漏报的人员,从自己应参与医疗稳妥之月起,由单位、个人补缴医疗稳妥费。
十二、未按规则处理医疗稳妥挂号问题
用人单位未按规则处理医疗稳妥挂号的,由市医疗稳妥经办组织核定其应当交纳的医疗稳妥费。2011年6月30日之前,以2009年度全市员工均匀薪酬为缴费基数进行补缴;2011年7月1日后,补缴最低缴费基数为欠费当期履行的全市员工均匀薪酬。已参保但欠费的用人单位按原核定基数进行补缴。
十三、未准时足额交纳医疗稳妥费问题
用人单位未准时足额交纳医疗稳妥费的,由医疗稳妥费征收组织责令期限交纳或许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十四、未按规则申报应当交纳医疗稳妥费基数问题
用人单位未按规则申报应当交纳的医疗稳妥费数额的,依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110%确认应当交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医疗稳妥费征收组织依照规则结算。
十五、个体工商户参与医疗稳妥问题
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依照用人单位方法参与员工医疗稳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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