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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数罪并罚有哪些情形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5 07:32
【数罪并罚的准则】浅论适用数罪并罚准则的办法及景象
适用数罪并罚的办法首要有三个,这三个办法各自对应的景象也别离有若干。兹叙说如下:
(一)《刑法》第69条规则的办法。适用这一办法,仅对数罪所别离判处的惩罚,依照数罪并罚的准则决议应履行的惩罚,在整个兼并处分的过程中,不存在任何折减的问题。适用这一办法的景象首要有《刑法》第69条规则的“判定宣告曾经一人犯数罪的”以及第77条第1款规则的“被宣告缓刑的违法分子,在缓刑检测期限内犯新罪或许发现判定宣告曾经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定的”。
(二)“先并后减”的办法。规则这一办法的根本条文是《刑法》第70条。适用这一办法,在数罪并罚中,应当先将数罪所别离判处的惩罚按数罪并罚的准则进行兼并,然后再将已履行的刑期折减新判定决议的刑期。
“先并后减”的办法,首要适用于二种景象:
1、《刑法》第70条规则的,“判定宣告今后,惩罚履行结束曾经,发现被判刑的违法分子在判定宣告曾经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定的”。这是对适用“先并后减”的一般景象的规则。
2、《刑法》第86条第2款规则的,“在假释检测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违法分子在判定宣告曾经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定的。” 这是对适用“先并后减”的特别景象的规则。
(三)“先减后并”的办法。规则这一办法的根本条文是《刑法》第71条。适用这一办法,在数罪并罚中,应当先将已履行的刑期折减原判定决议的刑期,再将原判定折减后的刑期与新罪判定的刑期按数罪并罚的准则进行兼并。“先减后并”的办法,首要适用于二种景象:1、《刑法》第71条规则的,“判定宣告今后,惩罚履行结束曾经,被判刑的违法分子又违法的”。这是对适用“先减后并”的一般景象的规则。2、《刑法》第86条第1款规则的,“被假释的违法分子,在假释检测期限内犯新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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