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简易程序司法解释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22 10:59
咱们常常会听到“简易程序”一词,在法律上相对于一般程序而言,简易程序适用于现实清楚,权力、职责联系清晰,争议不大的简略民事案子。那么,适用简易程序司法解释是什么?下面听讼网小编将为咱们具体阐明,期望会对您有所协助。
适用简易程序司法解释
司法解释对适用简易程序的案子规模予以规则,一般应当作为简略民事案子适用简易程序审理:1、简略民事案子中的现实清楚。2、权力职责联系清晰。3、争议不大。
第二百五十六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则的简略民事案子中的现实清楚,是指当事人对争议的现实陈述根本共同,并能供给相应的依据,无须人民法院查询搜集依据即可查明现实;权力职责联系清晰是指能清晰区别谁是职责的承当者,谁是权力的享有者;争议不大是指当事人对案子的对错、职责承当以及诉讼标的争论无原则不合。
第二百五十七条 下列案子,不适用简易程序:
(一)申述时被告下落不明的;
(二)发回重审的;
(三)当事人一方人数很多的;
(四)适用审判监督程序的;
(五)触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六)第三人申述恳求改动或许吊销收效判定、裁决、调解书的;
(七)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案子。
在契合二百五十六条的规则,而且不属于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则,即可适用简易程序。
简易程序只适用于审理现实清楚、权力职责联系清晰、争议不大的简略的民事案子,司法解释对适用简易程序的案子规模立法予以细化。期望咱们的文章能够在您困惑的时分给到您一些协助。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律咨询。
适用简易程序司法解释
司法解释对适用简易程序的案子规模予以规则,一般应当作为简略民事案子适用简易程序审理:1、简略民事案子中的现实清楚。2、权力职责联系清晰。3、争议不大。
第二百五十六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则的简略民事案子中的现实清楚,是指当事人对争议的现实陈述根本共同,并能供给相应的依据,无须人民法院查询搜集依据即可查明现实;权力职责联系清晰是指能清晰区别谁是职责的承当者,谁是权力的享有者;争议不大是指当事人对案子的对错、职责承当以及诉讼标的争论无原则不合。
第二百五十七条 下列案子,不适用简易程序:
(一)申述时被告下落不明的;
(二)发回重审的;
(三)当事人一方人数很多的;
(四)适用审判监督程序的;
(五)触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六)第三人申述恳求改动或许吊销收效判定、裁决、调解书的;
(七)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案子。
在契合二百五十六条的规则,而且不属于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则,即可适用简易程序。
简易程序只适用于审理现实清楚、权力职责联系清晰、争议不大的简略的民事案子,司法解释对适用简易程序的案子规模立法予以细化。期望咱们的文章能够在您困惑的时分给到您一些协助。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