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程序的含义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29 07:02
简易程序的意义是什么
简易程序是相对于一般程序而言的,是基层人民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审理简略的民事案子所适用的一种独立的第一审诉程序。简易程序只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力、责任联系清晰,争议不大的简略民事案子。
相关法律知识:
第一百五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力责任联系清晰、争议不大的简略的民事案子,适用本章规则。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则以外的民事案子,当事人两边也能够约好适用简易程序。
第一百五十八条 对简略的民事案子,原告能够口头申述。
当事人两边能够一起到基层人民法院或许它派出的法庭,恳求处理胶葛。基层人民法院或许它派出的法庭能够当即审理,也能够另定日期审理。
第一百五十九条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简略的民事案子,能够用简洁方法传唤当事人和证人、送达诉讼文书、审理案子,但应当保证当事人陈说定见的权力。
第一百六十条 简略的民事案子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不受本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则的约束。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子,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六十二条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契合本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则的简略的民事案子,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工作人员年平均薪酬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实施一审终审。
第一百六十三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子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决转为一般程序。
简易程序是相对于一般程序而言的,是基层人民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审理简略的民事案子所适用的一种独立的第一审诉程序。简易程序只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力、责任联系清晰,争议不大的简略民事案子。
相关法律知识:
第一百五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力责任联系清晰、争议不大的简略的民事案子,适用本章规则。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则以外的民事案子,当事人两边也能够约好适用简易程序。
第一百五十八条 对简略的民事案子,原告能够口头申述。
当事人两边能够一起到基层人民法院或许它派出的法庭,恳求处理胶葛。基层人民法院或许它派出的法庭能够当即审理,也能够另定日期审理。
第一百五十九条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简略的民事案子,能够用简洁方法传唤当事人和证人、送达诉讼文书、审理案子,但应当保证当事人陈说定见的权力。
第一百六十条 简略的民事案子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不受本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则的约束。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子,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六十二条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契合本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则的简略的民事案子,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工作人员年平均薪酬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实施一审终审。
第一百六十三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子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决转为一般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