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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第三人的权利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8 12:54
或许你还不是非常了解行政复议第三人的概念,而且也不知道行政复议三人拥有着怎么样的权力,那么假如你对此感到疑问的话,就跟着我一同往下看吧。今日,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你答疑解惑,期望对你有所协助。
权力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则,行政复议第三人有如下权力:
一、经行政复议机关同意,参与行政复议或许托付代理人,由代理人参与行政复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条第三款:同请求行政复议的详细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能够作为第三人参与行政复议。该条第五款:请求人、第三人能够托付代理人代为参与行政复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施行法令》第九条第二款:行政复议期间,请求人以外的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与被检查的详细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能够向行政复议安排请求作为第三人参与行政复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施行法令》第十条:请求人、第三人能够托付1至2名代理人参与行政复议。)
二、能够查阅被请求人提出的书面答复、作出详细行政行为的根据、根据和其他有关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请求人、第三人能够查阅被请求人提出的书面答复、作出详细行政行为的根据、根据和其他有关资料,除触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许个人隐私外,行政复议机关不得回绝。)   三、参与行政复议相关活动中论述相关定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二条:行政复议原则上采纳书面检查的方法,可是请求人提出要求或许行政复议机关担任法制作业的安排认为有必要时,能够向有关安排和人员查询状况,听取请求人、被请求人和第三人的定见。)
责任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则,行政复议第三人有如下责任:
一、托付代理人的,应当向行政复议安排提交授权托付书,免除或改变托付需阐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施行法令》第十条:请求人、第三人能够托付1至2名代理人参与行政复议。请求人、第三人托付代理人的,应当向行政复议安排提交授权托付书。授权托付书应当载明托付事项、权限和期限。公民在特别状况下无法书面托付的,能够口头托付。口头托付的,行政复议安排应当核实并记录在卷。请求人、第三人免除或许改变托付的,应当书面报告行政复议安排。)
二、实行行政复议决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施行法令》第五十二条:第三人逾期不申述又不实行行政复议决议的,按照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则处理。)
以上内容详细的叙述了行政复议第三人的责任。行政复议第三人既有自己的权力又有自己的责任,所以一定要好好地辨明权力和责任的不同。假如你的状况比较复杂,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你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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