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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共同购房怎么确定归属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12 01:38

根本案情:
汪女士与男友还未收取成婚证,前段时间,她和男友一同出资以男友的名义买了一套新房,并申请了借款。
近来,汪女士堕入房产归属的烦恼:“购买新房用了男朋友的姓名,但首期和还贷都是咱们一同承当,咱们还没有正式挂号,这套房究竟归于谁?假如还没等成婚,咱们就分手了,我岂不是亏了?”汪女士说出了自己的顾忌,不知该怎样办。
法令亮点:
1、购买新房用了一方的姓名,但一同承当首付和房贷,两人还没有正式挂号,这套房归于谁?
2、为避免未成婚就分手或成婚后又离婚,而为房子问题起纠纷,婚前一同买房应留意哪些问题?
一同买房未约好
姓名决定房归属
一般状况下,男女朋友在爱情期间一同买房,便是说男女两边一同承当首付,一同归还房子借款,假如两人没有对房子的归属进行约好,那么房子挂号在谁的名下,谁便是房子的所有人。
假如有约好,就按两边的约好来定房子的归属。
婚前一同买房
最好有个约好
爱情期间男女两边一同买房,为避免日后两人分手或成婚后又离婚,两人为房子问题起纠纷,最好的方法是将房子挂号在两人名下。
假如一方的姓名不方便在房产证上表现,两人能够签一个书面协议,在协议上写明两人的出资状况以及日后两人若分手或离婚,怎样处理此房。总归,在协议上应尽量表现两边的实在目的,约好得越细,越能维护两边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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