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中国某材料华东公司破产清算组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9 07:25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定书
(2004)沪二中民三(商)终字第16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我国某资料华东公司破产清算组,住所地上海市***路***号。
担任人韦某坤,该清算组组长。
托付署理人陈某,该清算组工作人员。
托付署理人岳雪飞,北京市岳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路***号。
法定代表人傅某某,该行行长。
托付署理人丁颖,上海市德申律师事务所律师。
托付署理人周愉珉,上海市德申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审被告上海某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区***路***号。
法定代表人赵广琪。
上诉人我国某资料华东公司破产清算组因告贷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2002)黄民二(商)初字第412号民事判定,向本院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4年1月16日揭露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我国某资料华东公司破产清算组托付署理人陈某、岳雪飞,被上诉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付署理人丁颖到庭参与诉讼。原审被告上海某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经本院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与诉讼。本案现已审理完结。
原审查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银行)与上海某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公司)于1999年5月12日签定编号为JK1600990123《人民币短期告贷合同》(以下简称123告贷合同),约好华金公司向上海银行告贷人民币500万元,告贷期限最长不超越210天,实践起讫日期以告贷凭据的记载为准,告贷利率为月利率5.3625‰。当日,上海银行与我国某资料华东公司(以下简称华东公司)签定编号为DY1600990123《人民币告贷典当合同》(以下简称123典当合同),约好华东公司将座落于常州市新区天安工业村A座一、二层、建筑面积4392平方米的房子作典当,为上述告贷担保。典当已处理挂号,他项权证载明典当设定日期为1999年5月12日、约好期限为2000年5月10日。上海银行当日即向华金公司发放告贷人民币500万元,告贷凭据注明到期日为1999年12月10日。1999年11月29日,华金公司偿还了500万元金钱。
1999年11月23日,上海银行和华金公司又缔结编号为JK1600990378《人民币短期告贷合同》(以下简称378告贷合同)和编号为DY1600990378《人民币告贷典当合同》(以下简称378典当合同),内容与123告贷合同、123典当合同均相同(借还款日期及利率在外)。上海银行于1999年12月1日放贷给华金公司500万元,告贷凭据注明到期日为2000年6月10日。2000年6月10日华金公司偿还告贷300万元。2000年6月7日,上海银行与华金公司、华东公司签定了编号为ZQ1600990378《人民币短期告贷展期合同》(以下简称展期合同),三方约好:告贷人根据378告贷合同从告贷人处获得的人民币短期告贷200万元,原应于2000年6月10日到期,展期至2000年11月10日前偿还;本合同是对378告贷合同和378典当合同的修正和弥补,在不与本合同相冲突的情况下,原告贷合同和担保合同的其他条款持续有用。展期合同签定后,华金公司仅付出了2001年9月20日之前的利息,本金200万元未偿还。
原审又查明:华东公司因长时间亏本,资不抵债,2000年8月向原审法院请求破产,原审法院于2000年10月立案受理,并建立我国某资料华东公司破产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担任华东公司债权债务的处理。上海银行因催款未着,向原审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华金公司偿还告贷人民币200万元及付出利息(自2001年9月20日起按每日万分之二点一算至判定收效日止),清算组承当连带清偿责任,并要求对典当的房产行使典当权。
原审法院以为:华东公司虽已进入了破产程序,并已依法建立了破产清算小组,根据法令规则,清算安排能够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诉讼活动,故华东公司清算组作为主体参与诉讼活动契合法令规则,具有诉讼主体资格。上海银行与华金公司、华东公司签定了123、378告贷合同、典当合同,形式上123告贷、典当合同与378告贷、典当合同系两个彻底独立的合同,且123告贷合同项下500万元偿还在先、378告贷合同项下的告贷发放在后,因而,在上海银行无充沛根据的情况下,确定378告贷合同归于借新还旧性质是困难的。另,378典当合同虽无华东公司盖章,上海银行在签定该典当合一起存在瑕疵,但展期合同清晰约好该合同是对378告贷合同及378典当担保合同的修正与弥补,在不与展期合同相冲突的情况下,原告贷合同和典当担保合同的其他条款持续有用。从该条款能够看出,华东公司对378典当合同应当知道,即便华东公司原并不知晓该典当合同,但也在该展期合同中对378典当合同予以了追认。因而,378典当合同签定时虽有瑕疵,但展期合同已对378典当合同的效能予以承认。至于展期合同中约好“若挂号机关规则告贷合同展期有必要处理改变抵(质)押物挂号事宜的,则本合同自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加盖公章并须改变挂号之日起收效。”关于典当合同,法令并未规则典当合同未经挂号即无法令效能,即便规则未经挂号的典当合同其效能不能对立第三人,也未供给有关挂号机关具有强制性的规则典当合同有必要挂号方为有用的相关根据,且378典当合同至今也未处理吊销典当挂号手续。
民事判定书
(2004)沪二中民三(商)终字第16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我国某资料华东公司破产清算组,住所地上海市***路***号。
担任人韦某坤,该清算组组长。
托付署理人陈某,该清算组工作人员。
托付署理人岳雪飞,北京市岳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路***号。
法定代表人傅某某,该行行长。
托付署理人丁颖,上海市德申律师事务所律师。
托付署理人周愉珉,上海市德申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审被告上海某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区***路***号。
法定代表人赵广琪。
上诉人我国某资料华东公司破产清算组因告贷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2002)黄民二(商)初字第412号民事判定,向本院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4年1月16日揭露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我国某资料华东公司破产清算组托付署理人陈某、岳雪飞,被上诉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付署理人丁颖到庭参与诉讼。原审被告上海某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经本院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与诉讼。本案现已审理完结。
原审查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银行)与上海某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公司)于1999年5月12日签定编号为JK1600990123《人民币短期告贷合同》(以下简称123告贷合同),约好华金公司向上海银行告贷人民币500万元,告贷期限最长不超越210天,实践起讫日期以告贷凭据的记载为准,告贷利率为月利率5.3625‰。当日,上海银行与我国某资料华东公司(以下简称华东公司)签定编号为DY1600990123《人民币告贷典当合同》(以下简称123典当合同),约好华东公司将座落于常州市新区天安工业村A座一、二层、建筑面积4392平方米的房子作典当,为上述告贷担保。典当已处理挂号,他项权证载明典当设定日期为1999年5月12日、约好期限为2000年5月10日。上海银行当日即向华金公司发放告贷人民币500万元,告贷凭据注明到期日为1999年12月10日。1999年11月29日,华金公司偿还了500万元金钱。
1999年11月23日,上海银行和华金公司又缔结编号为JK1600990378《人民币短期告贷合同》(以下简称378告贷合同)和编号为DY1600990378《人民币告贷典当合同》(以下简称378典当合同),内容与123告贷合同、123典当合同均相同(借还款日期及利率在外)。上海银行于1999年12月1日放贷给华金公司500万元,告贷凭据注明到期日为2000年6月10日。2000年6月10日华金公司偿还告贷300万元。2000年6月7日,上海银行与华金公司、华东公司签定了编号为ZQ1600990378《人民币短期告贷展期合同》(以下简称展期合同),三方约好:告贷人根据378告贷合同从告贷人处获得的人民币短期告贷200万元,原应于2000年6月10日到期,展期至2000年11月10日前偿还;本合同是对378告贷合同和378典当合同的修正和弥补,在不与本合同相冲突的情况下,原告贷合同和担保合同的其他条款持续有用。展期合同签定后,华金公司仅付出了2001年9月20日之前的利息,本金200万元未偿还。
原审又查明:华东公司因长时间亏本,资不抵债,2000年8月向原审法院请求破产,原审法院于2000年10月立案受理,并建立我国某资料华东公司破产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担任华东公司债权债务的处理。上海银行因催款未着,向原审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华金公司偿还告贷人民币200万元及付出利息(自2001年9月20日起按每日万分之二点一算至判定收效日止),清算组承当连带清偿责任,并要求对典当的房产行使典当权。
原审法院以为:华东公司虽已进入了破产程序,并已依法建立了破产清算小组,根据法令规则,清算安排能够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诉讼活动,故华东公司清算组作为主体参与诉讼活动契合法令规则,具有诉讼主体资格。上海银行与华金公司、华东公司签定了123、378告贷合同、典当合同,形式上123告贷、典当合同与378告贷、典当合同系两个彻底独立的合同,且123告贷合同项下500万元偿还在先、378告贷合同项下的告贷发放在后,因而,在上海银行无充沛根据的情况下,确定378告贷合同归于借新还旧性质是困难的。另,378典当合同虽无华东公司盖章,上海银行在签定该典当合一起存在瑕疵,但展期合同清晰约好该合同是对378告贷合同及378典当担保合同的修正与弥补,在不与展期合同相冲突的情况下,原告贷合同和典当担保合同的其他条款持续有用。从该条款能够看出,华东公司对378典当合同应当知道,即便华东公司原并不知晓该典当合同,但也在该展期合同中对378典当合同予以了追认。因而,378典当合同签定时虽有瑕疵,但展期合同已对378典当合同的效能予以承认。至于展期合同中约好“若挂号机关规则告贷合同展期有必要处理改变抵(质)押物挂号事宜的,则本合同自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加盖公章并须改变挂号之日起收效。”关于典当合同,法令并未规则典当合同未经挂号即无法令效能,即便规则未经挂号的典当合同其效能不能对立第三人,也未供给有关挂号机关具有强制性的规则典当合同有必要挂号方为有用的相关根据,且378典当合同至今也未处理吊销典当挂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