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的支票怎么避免经济损失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10 20:39
支票作为一种同城结算东西,其首要功用是用来替代现金流转的。丢失了支票,就等于丢失了货币资金,可能给单位或团体带来经济丢失。但支票究竟不是现金,只需正确、及时采纳有交方法,是能够避免经济丢失的。这儿所说的有用方法有二:
一是及时到开户银行挂失止付;
二是恳求有关单位帮忙防备,但留意“丢失声明”是毫无含义的。
(一)哪些支票能够挂失?
现行《银行结算方法》规则:“已签发的现金支票丢失,能够向银行恳求挂失,挂失前已付出,银行不予受理;已签发的转账支票丢失,银行不受理挂失,可恳求收款人帮忙防备。”这就是说,不是一切的支票丢失后都能挂失,只需现金支票丢失了,银行才受理挂失,但也只能抢在付出之前。由于支票是开户单位托付开户银行从其存款账户上付出金钱的指令书,只需支票外间完全,填写标准,银行见票即付,不得压票。又由于银行只能起结算中介效果而不担任垫支资金,所以一旦在挂失前金钱已付出,银行不承当经济和法令责任。假如印章完全,填写标准的转账支票丢失,可敏捷告诉收款人帮忙防备,避免用丢失的转账支票冒购产品;如冒购产品已成现实,可当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力求赶快追回悉数或部分资金。对丢失的空白现金支票、空白转账支票,银行也不受理挂失。
(二)空白支票丢失后为什么不登报废声明?
由于空白支票丢失声明不具有法令效力。其理由是:
(1)从民法和经济法的有关规则看,“丢失声明”是一种单独民事行为,并无法令含义。按照法令,为别人设定责任的单独法令行为,必须由原法定机关依据法令的直接规则做出。丢失支票的报废声明行为,显着缺少建立单独法令行为的条件。由于刊登丢失声明的首要意图是为了经过合法方式到达转嫁可能发生的经济丢失,回绝实行收据合同责任。因而,该民事行为一开始就缺少法令效力。
(2)从《民事诉讼法》得知,丢失人不能对空白支票经过恳求催告程序来宣告丢失支票无效。民法规则,公示催告程序的恳求人仅限于因被盗、丢失,或许丢失能够背书转让的收据的持有人,即持票人,而非收据签发人。并且,公示催告必须有确认的和规模。即恳求人应向人民法院供给票面的金额、发票人、持票人、背书人等收据首要内容,而丢失的空白支票除发票人事项外,其他收据内容一概不详。公示催告程序是为丢失收据的收据权力人能依法持续行使收据权力而建立的。法院因而做出判定不会对其别人的合法权力有所阻碍。若对丢失的空白支票由法院经过该程序宣告无效,必然对好心取得该支票的持票人(如销货方)以及其他收据联系人(如开户银行)发生不使用影响,引起收据联系紊乱,这与民法中建立公示催告程序的立足点是各走各路的。
(3)从《银行结算方法》可知,如带出盖有单位印章的空白支票丢失,纯属违章行为。
(4)从实践看,“丢失声明”不起效果,如被冒领付出,银行不负经济和法令责任,受丢失的仍归空白支票丢失者。
一是及时到开户银行挂失止付;
二是恳求有关单位帮忙防备,但留意“丢失声明”是毫无含义的。
(一)哪些支票能够挂失?
现行《银行结算方法》规则:“已签发的现金支票丢失,能够向银行恳求挂失,挂失前已付出,银行不予受理;已签发的转账支票丢失,银行不受理挂失,可恳求收款人帮忙防备。”这就是说,不是一切的支票丢失后都能挂失,只需现金支票丢失了,银行才受理挂失,但也只能抢在付出之前。由于支票是开户单位托付开户银行从其存款账户上付出金钱的指令书,只需支票外间完全,填写标准,银行见票即付,不得压票。又由于银行只能起结算中介效果而不担任垫支资金,所以一旦在挂失前金钱已付出,银行不承当经济和法令责任。假如印章完全,填写标准的转账支票丢失,可敏捷告诉收款人帮忙防备,避免用丢失的转账支票冒购产品;如冒购产品已成现实,可当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力求赶快追回悉数或部分资金。对丢失的空白现金支票、空白转账支票,银行也不受理挂失。
(二)空白支票丢失后为什么不登报废声明?
由于空白支票丢失声明不具有法令效力。其理由是:
(1)从民法和经济法的有关规则看,“丢失声明”是一种单独民事行为,并无法令含义。按照法令,为别人设定责任的单独法令行为,必须由原法定机关依据法令的直接规则做出。丢失支票的报废声明行为,显着缺少建立单独法令行为的条件。由于刊登丢失声明的首要意图是为了经过合法方式到达转嫁可能发生的经济丢失,回绝实行收据合同责任。因而,该民事行为一开始就缺少法令效力。
(2)从《民事诉讼法》得知,丢失人不能对空白支票经过恳求催告程序来宣告丢失支票无效。民法规则,公示催告程序的恳求人仅限于因被盗、丢失,或许丢失能够背书转让的收据的持有人,即持票人,而非收据签发人。并且,公示催告必须有确认的和规模。即恳求人应向人民法院供给票面的金额、发票人、持票人、背书人等收据首要内容,而丢失的空白支票除发票人事项外,其他收据内容一概不详。公示催告程序是为丢失收据的收据权力人能依法持续行使收据权力而建立的。法院因而做出判定不会对其别人的合法权力有所阻碍。若对丢失的空白支票由法院经过该程序宣告无效,必然对好心取得该支票的持票人(如销货方)以及其他收据联系人(如开户银行)发生不使用影响,引起收据联系紊乱,这与民法中建立公示催告程序的立足点是各走各路的。
(3)从《银行结算方法》可知,如带出盖有单位印章的空白支票丢失,纯属违章行为。
(4)从实践看,“丢失声明”不起效果,如被冒领付出,银行不负经济和法令责任,受丢失的仍归空白支票丢失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