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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的几大要点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22 00:09
    劳作合同法公布后,劳作者的权力进一步得到了维护。以下是劳作者要几个留意的问题:
    1、劳作争议的受理机关是本地区的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
    2、2008年后不签书面劳作合同的,超越一个月要额定付出一倍的薪酬。
    3、正常免除劳作合同的,劳作者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算法是本单位内工龄满一年折算为一个月的薪酬。
    4、加班、双休日、国家法定年休假等要付出额定的薪酬
    5、接连2次续签合同后再续签合同的,可签定无固定期限的劳作合同
    6、劳务差遣工是和劳务差遣单位签定的合同,享用的待遇与用工单位相同,假如由于用工单位的违法行为引起人身危害的,用工单位与差遣单位要承当连带责任
    7、新裁定调解法规则,劳作裁定的期限为争议起一年内提出,逾期提恳求不予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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