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房出租要办手续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05 04:41
房子租借当事人应在签定租借合同后的15日内,持租借合同及下列资料到房子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买卖中心处理挂号存案,但上海国有农场范围内房子租借由市房地局在农场体系设置的房地产买卖挂号受理处处理挂号存案。
(1)租借人应提交的资料:
①房地产权证或许规则的其他权属证明;其间:向外来活动人员租借的,还应附公安部门发放的《房子租借治安许可证》。
②租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安排的挂号注册证明;其间,共有房子租借的,还应提交其他共有人赞同租借的证明或托付书;署理租借的,应具有房子所有权人托付署理租借的证明。
(2)承租人应提交的资料:
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安排的挂号注册证明;
上述应提交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安排的挂号注册证明中,寓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还应提交有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香港、澳门的,还应提交港、澳居民交游内地通行证;台湾的,还应提交台湾居民交游大陆通行证;境外企业、其他安排的,还应提交经公证或认证的建立证明。
凡当事人挂号存案提交的资料符合规则的,区、县房地产买卖中心或农场局受理处出具租借合同挂号存案证明。当事人一方要求挂号存案,另一方不予合作的,则要求挂号存案的一方可持租借合同和一方应提交的资料向房地产买卖中心处理挂号存案。
(1)租借人应提交的资料:
①房地产权证或许规则的其他权属证明;其间:向外来活动人员租借的,还应附公安部门发放的《房子租借治安许可证》。
②租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安排的挂号注册证明;其间,共有房子租借的,还应提交其他共有人赞同租借的证明或托付书;署理租借的,应具有房子所有权人托付署理租借的证明。
(2)承租人应提交的资料:
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安排的挂号注册证明;
上述应提交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安排的挂号注册证明中,寓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还应提交有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香港、澳门的,还应提交港、澳居民交游内地通行证;台湾的,还应提交台湾居民交游大陆通行证;境外企业、其他安排的,还应提交经公证或认证的建立证明。
凡当事人挂号存案提交的资料符合规则的,区、县房地产买卖中心或农场局受理处出具租借合同挂号存案证明。当事人一方要求挂号存案,另一方不予合作的,则要求挂号存案的一方可持租借合同和一方应提交的资料向房地产买卖中心处理挂号存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