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获房产证前就转让房屋合同是否有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16 08:42张女士经过中介公司与本地动迁户刘某签定了一份协议。两边在协议中约好,刘某将其动迁安顿的房子转让给张女士,两边经过中介公司帮忙完结转让手续。其时,刘某的这套房子还没有获得房子产权证。最近,刘某见房价上涨的很快,所以,回绝依照合同及中介协议实行房子转让手续。张女士不知道,自己与刘某签定的房子转让协议是否合法有用?根据我国《物权法》第十五条的规则:“当事人之间缔结有关建立、改变、转让和消除不动产品权的合同,除法令还有规则或许合同还有约好外,自合同成立时收效;未处理物权挂号的,不影响合同效能。”依照该条规则,未处理物权挂号(即处理房产证)转让不动产的,不影响该合同的法令效能。一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第二条规则,在起诉前卖方现已挂号收取房产证,或许现已具有处理挂号收取房产证条件的,能够确定买卖合同有用。综上可见,民事行为应当遵从诚笃信用原则。现在,刘某已然现已与张女士签定了房子转让协议,只需该协议并未违背法令禁止性的规则,而且刘某现已具有处理挂号收取房产证等条件的,该协议应当确定为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