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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未到期解约是否要赔违约金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3 17:15
读者李女士:我在一所民办校园作业,签定劳作合同至2010年12月到期。本年7月我考上了公办校园,处理调集时,民办校园以合同未到期为由,让我补偿1个月的薪酬,而且扣发了我7月份的薪酬。5月份我去公办校园报名考试时,现在的校园没有提出异议,并为我开具了答应报考的证明。请问,我是否要付出违约金?
江西华特律师事务所黄金如律师:民办校园要求你补偿一个月的违约金是不合理的,别的扣发你薪酬也是违法的。用人单位,包含民办校园与劳作者签定劳作合同时除了对培训费、竞业禁止景象下可作出违约金约好,其他景象下都不能约好有违约金,有约好违约金的劳作合同条款无效。按《劳作合同法》规则,你只需用书面形式提早一个月告诉用人单位就可依法免除劳作合同。至于扣发的薪酬,你能够向当地劳作部门请求劳作裁定要回。(文字收拾/记者刘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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