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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车撞人逃逸保险公司是否需要赔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15 03:47
驾车撞人逃逸稳妥公司是否免赔
法院审理后以为,稳妥公司与王某之间的“稳妥条款”是两边当事人的实在表明,稳妥合同联系合法有用。在这起事端中,公安机关确定王某没有当即泊车报警,也未保护好事端现场,而是驾车逃离现场,王某有躲避法令追查的成心,归于闯祸逃逸行为。依据稳妥法条款的有关规定,稳妥人不承当补偿职责。因而,王某要求稳妥公司付出稳妥事端补偿金没有法令依据,遂驳回王某的诉讼请求。
事例
义乌市佛堂镇的王某驾车撞伤郑某逃逸,稳妥公司拒赔损失费,王某不服,为讨“稳妥费”将稳妥公司告上法院。近来,法院对此案作出“稳妥公司免赔”的一审判决。
本年1月21日清晨4点,佛堂镇田心村的王某驾驭柳州五菱小卡车去城里,车行至王斗村地段时将骑电动车的郑某撞倒,形成郑某严峻受伤及两车受损的结果。出过后,王某见夜黑且四周无人,即驾车逃离现场。后于当天下午3时打电话报警,交警部门确定王某驾车发作事端后逃逸,应负事端的悉数职责。
王某与郑某就事端补偿问题达成了协议后,王某自以为自己与稳妥公司保过第三者职责险,遂向稳妥公司索赔,此后,稳妥公司向王某宣布“拒赔通知书”,理由是稳妥车辆闯祸后逃逸,依据《机动车稳妥条款》,稳妥公司不承当本次事端所发作的全部费用。王某不服,即向法院申述,要求稳妥公司补偿4.2万元稳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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