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18 18:07
掠夺政治权力是指掠夺违法人参与国家办理和政治活动权力的惩罚办法。掠夺政治权力是一种资历刑,它以掠夺违法人的必定资历为内容。
我国刑法中的掠夺政治权力,是以掠夺政治权力这种资历为内容的,具有显着的政治性。从刑法规则看,掠夺政治权力既能够附加适用,也能够独立适用。
刑法对判处掠夺政治权力的违法适用目标、判定根据都有严厉的规则,关于被掠夺政治权力的期限,刑法也清晰作了如下几种规则:
一、独自适用掠夺政治权力或许主刑是拘役、有期徒刑附加掠夺政治权力的,期限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二、判处死刑(含死刑延期二年履行)、无期徒刑的违法分子,掠夺政治权力终身;
三、判处死刑延期二年履行,在延期二年履行期满和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弛刑后,掠夺政治权力的期限应从掠夺政治权力终身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四、判处控制附加掠夺政治权力的期限与主刑控制的期限相同,并一起履行。
掠夺政治权力是指掠夺违法人参与国家办理和政治活动的权力的一种惩罚办法,包含掠夺以下四项权力:
(1)推举权和被推举权。所谓“推举权与被推举权”,是指《推举法》规则的,公民能够参与推举活动,依照自己的自在毅力投票推举公民代表等职务的权力,和被提名为公民代表等职务的提名人,当选为公民代表等职务的权力。推举权和被推举权是公民的一项根本政治权力。
(2)言辞、出书、聚会、结社、游行、示威自在的权力。这六项自在是我国《宪法》规则的公民的根本政治自在,是公民发表意见、参与政治活动和国家办理的自在权力。
(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力,既包含领导职务,也包含其他职务。
(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力。担任团体、私营公司、企业和事业单位领导职务的权力不属于被掠夺政治权力的规模。
我国刑法中的掠夺政治权力,是以掠夺政治权力这种资历为内容的,具有显着的政治性。从刑法规则看,掠夺政治权力既能够附加适用,也能够独立适用。
刑法对判处掠夺政治权力的违法适用目标、判定根据都有严厉的规则,关于被掠夺政治权力的期限,刑法也清晰作了如下几种规则:
一、独自适用掠夺政治权力或许主刑是拘役、有期徒刑附加掠夺政治权力的,期限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二、判处死刑(含死刑延期二年履行)、无期徒刑的违法分子,掠夺政治权力终身;
三、判处死刑延期二年履行,在延期二年履行期满和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弛刑后,掠夺政治权力的期限应从掠夺政治权力终身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四、判处控制附加掠夺政治权力的期限与主刑控制的期限相同,并一起履行。
掠夺政治权力是指掠夺违法人参与国家办理和政治活动的权力的一种惩罚办法,包含掠夺以下四项权力:
(1)推举权和被推举权。所谓“推举权与被推举权”,是指《推举法》规则的,公民能够参与推举活动,依照自己的自在毅力投票推举公民代表等职务的权力,和被提名为公民代表等职务的提名人,当选为公民代表等职务的权力。推举权和被推举权是公民的一项根本政治权力。
(2)言辞、出书、聚会、结社、游行、示威自在的权力。这六项自在是我国《宪法》规则的公民的根本政治自在,是公民发表意见、参与政治活动和国家办理的自在权力。
(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力,既包含领导职务,也包含其他职务。
(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力。担任团体、私营公司、企业和事业单位领导职务的权力不属于被掠夺政治权力的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