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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人应具备什么条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9 01:29

一、什么是投保人
依据我国《稳妥法》规则,投保人是指与稳妥人缔结稳妥合同,并依照稳妥合同负有付出稳妥费责任的人。投保人可所以自然人也可所以法人。
修改后的稳妥法规则,缔结稳妥合同,稳妥人应当向投保人阐明稳妥合同的条款内容,并能够就稳妥标的或许被稳妥人的有关状况提出问询,投保人应当照实奉告。投保人成心隐瞒事实,不实行照实奉告责任的,或许因过错未实行照实奉告责任,足以影响稳妥人决议是否赞同承保或许进步稳妥费率的,稳妥人有权免除稳妥合同。
二、投保人应具有的条件
1、投保人有必要具有相应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不然所缔结的稳妥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
依据《民法通则》的规则,18周岁以上的成年人及16周岁,但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首要生活来源的人,是彻底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够成为稳妥合同的投保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和不能彻底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约束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成为投保人。
2、投保人对稳妥标的有必要具有稳妥利益,即对稳妥标的具有法律上供认的利益,不然投保人不能与稳妥人缔结稳妥合同,若稳妥人在不知情的状况下与不具有稳妥利益的投保人签定了稳妥合同,该稳妥合同无效
3、投保人应承当付出稳妥费的责任,不管投保人为自己利益仍是为别人利益缔结稳妥合同,均应承当付出稳妥费的责任。
上文便是对“什么是投保人”、“投保人应具有的条件”相关问题的介绍。投保人作为稳妥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有必要具有法律规则的条件才能与稳妥人签定合法有用的稳妥合同。但现实生活中,不少普通百姓对“稳妥利益”这项条件并没有专业的知道,究竟“法律上供认的利益”这个概念是普通百姓很难了解的。因而,如果您遇到投保方面的困惑,无妨先向专业的稳妥理赔律师进行咨询,或许让他们帮您处理投保事宜,都会让您轻松处理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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