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最新政策的调整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09 22:02济宁公积金提取方针又有新调整 放宽购房提取条件
日前我市出台《关于调整部分住宅公积金提取方针的告诉》,调整部分住宅公积金提取方针,进一步放宽购房提取条件、扩展还贷提取规模,支撑员工住宅消费需求,助力员工完成购房梦。
《告诉》规则,员工购买、缔造、翻建、大修具有自主产权的自住住宅的,在获得有用购房凭据3年内,可一次性提取员工自己及同户籍直系亲属(爱人、爸爸妈妈、子女)住宅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提取金额不得超越实践付出的费用。
已请求住宅公积金个人借款的,在获得首付款付出凭据1年内,可一次性提取自己及爱人的住宅公积金,提取金额不得超越首付款金额。员工未在规则时间内提取住宅公积金的,可提取获得有用购房凭据当月前的住宅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
《告诉》扩展了还贷提取规模。员工归还购买自住住宅借款本息的,没有当时逾期且12个月内累计逾期不超越3次,即可提取自己及一起借款人(包含爱人、爸爸妈妈、子女)账户内的住宅公积金存储余额,提取金额不超越12个月还款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