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答案分析2014年:行政法2011年不定项选择题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07 11:01
97.当事人不服下列行为提起的诉讼,归于行政诉讼受案规模的是()。(2011年卷二不定项第97题)
A.某人保局以李某体检不合格为由撤销其公务员选用资历
B.某公安局以新选用的公务员孙某试用期不合格为由撤销选用
C.某人保局给予作业人员田某记过处置
D.某财政局对作业人员黄某提出的辞去职务请求不予同意
【答案】A
【考点】行政诉讼的受案规模
【解析】选项A正确。由于此刻李某还未彻底获得公务员的身份,故他与人保局的争议为外部行政法令争议,归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规模。
选项B、C、D过错。《公务员法》第九十条第一款规则,公务员对触及自己的下列人事处理不服的,能够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处理机关请求复核;对复核成果不服的,能够自接到复核决议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规则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分或许做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述;也能够不经复核,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直接提出申述:(一)处置;(二)解雇或许撤销选用;(三)降职;(四)定时查核定为不称职;(五)革职;(六)请求辞去职务、提前退休未予同意;(七)未按规则承认或许扣减薪酬、福利、稳妥待遇;(八)法令、法规规则能够申述的其他景象。据此可知,选项B、C、D归于行政机关的内部人事处理行为,是不能提起行政诉讼的。
98.甲市为乙省政府所在地的市。关于甲市政府行政组织设置和编制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11年卷二不定项第98题)
A.在一届政府任期内,甲市政府的作业部分应坚持相对安稳
B.乙省组织编制处理机关与甲市组织编制处理机关为上下级领导联系
C.甲市政府的行政编制总额,由甲市政府提出,报乙省政府同意
D.甲市政府依据调整责任的需求,能够在行政编制总额内调整市政府有关部分的行政编制
【答案】AD
【考点】当地行政组织设置
【解析】选项A正确。《当地各级人民政府组织设置和编制处理法令》(简称《当地政府组织设置和编制法令》,下同)第八条第一款规则,当地各级人民政府行政组织应当依据实行责任的需求,当令调整。可是,在一届政府任期内,当地各级人民政府的作业部分应当坚持相对安稳。
选项B过错。《当地政府组织设置和编制法令》第五条规则,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处理机关应当按照处理权限实行处理责任,并对下级组织编制造业进行事务辅导和监督。
选项C过错。《当地政府组织设置和编制法令》第十六条规则,当地各级人民政府的行政编制总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经国务院组织编制处理机关审阅后,报国务院同意。
选项D正确。《当地政府组织设置和编制法令》第十八条规则,当地各级人民政府依据调整责任的需求,能够在行政编制总额内调整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分的行政编制。可是,在同一个行政区域不同层级之间分配运用行政编制的,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处理机关报国务院组织编制处理机关批阅。
99.关于行政许可施行程序的听证规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11年卷二不定项第99题)
A.行政机关应在举办听证7日前将时刻、地址告诉请求人、好坏联系人
B.行政机关可视状况决议是否揭露举办听证
C.请求人、好坏联系人对听证主持人能够按照规则提出逃避请求
D.举办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制造笔录,听证笔录应当交听证参与人承认无误后签字或许盖章
【答案】ACD
【考点】行政许可的听证
【解析】选项A正确。《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则,行政机关应当于举办听证的七日前将举办听证的时刻、地址告诉请求人、好坏联系人,必要时予以布告。
选项B过错。《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则,听证应当揭露举办。
选项C正确。《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则,行政机关应当指定检查该行政许可请求的作业人员以外的人员为听证主持人,请求人、好坏联系人以为主持人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直接好坏联系的,有权请求逃避。
选项D正确。《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则,听证应当制造笔录,听证笔录应当交听证参与人承认无误后签字或许盖章。
100.甲县政府建立的暂时组织基础设施建造指挥部,确定有10户居民的小区自建的围墙及隶属房系违法修建,指令乙镇政府详细担任强制撤除。10户居民对此决议不服申述。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11年卷二不定项第100题)
A.本案被告为乙镇政府
B.本案应由中级法院统辖
C.如10户居民在指定时限内未选定诉讼代表人的,法院能够依职权指定
D.如10户居民对此决议请求复议,复议机关为甲县政府
【答案】BC
【考点】行政诉讼的被告、统辖、行政诉讼的代表人
【解析】选项A过错。《行政诉讼法解说》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则,行政机关组成并赋予行政处理功能但不具有独立承当法令责任能力的组织,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详细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申述讼的,应当以组成该组织的行政机关为被告。据此可知,本案被告应当为县政府,由于强制撤除决议是由“甲县政府建立的暂时组织基础设施建造指挥部”作出的,应由甲县政府为被告。镇政府仅仅执行人,并非该决议的作出者,不能成为被告。
选项B正确。《行政案子统辖规则》第一条第(一)项规则,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案子,一审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统辖,但以县级人民政府名义处理不动产品权挂号的案子能够在外。本题中,被告为县级人民政府,且并非为处理不动产品权挂号的案子。因而,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统辖。
选项C正确。《行政诉讼法解说》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则,同案原告为五人以上,应当推选一至五名诉讼代表人参与诉讼;在指定时限内未选定的,人民法院能够依职权指定。
选项D过错。《行政复议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则,对当地各级人民政府的详细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当地人民政府请求行政复议。本题中,被告是甲县人民政府,复议机关应为其上一级人民政府,即市政府或省政府。
A.某人保局以李某体检不合格为由撤销其公务员选用资历
B.某公安局以新选用的公务员孙某试用期不合格为由撤销选用
C.某人保局给予作业人员田某记过处置
D.某财政局对作业人员黄某提出的辞去职务请求不予同意
【答案】A
【考点】行政诉讼的受案规模
【解析】选项A正确。由于此刻李某还未彻底获得公务员的身份,故他与人保局的争议为外部行政法令争议,归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规模。
选项B、C、D过错。《公务员法》第九十条第一款规则,公务员对触及自己的下列人事处理不服的,能够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处理机关请求复核;对复核成果不服的,能够自接到复核决议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规则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分或许做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述;也能够不经复核,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直接提出申述:(一)处置;(二)解雇或许撤销选用;(三)降职;(四)定时查核定为不称职;(五)革职;(六)请求辞去职务、提前退休未予同意;(七)未按规则承认或许扣减薪酬、福利、稳妥待遇;(八)法令、法规规则能够申述的其他景象。据此可知,选项B、C、D归于行政机关的内部人事处理行为,是不能提起行政诉讼的。
98.甲市为乙省政府所在地的市。关于甲市政府行政组织设置和编制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11年卷二不定项第98题)
A.在一届政府任期内,甲市政府的作业部分应坚持相对安稳
B.乙省组织编制处理机关与甲市组织编制处理机关为上下级领导联系
C.甲市政府的行政编制总额,由甲市政府提出,报乙省政府同意
D.甲市政府依据调整责任的需求,能够在行政编制总额内调整市政府有关部分的行政编制
【答案】AD
【考点】当地行政组织设置
【解析】选项A正确。《当地各级人民政府组织设置和编制处理法令》(简称《当地政府组织设置和编制法令》,下同)第八条第一款规则,当地各级人民政府行政组织应当依据实行责任的需求,当令调整。可是,在一届政府任期内,当地各级人民政府的作业部分应当坚持相对安稳。
选项B过错。《当地政府组织设置和编制法令》第五条规则,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处理机关应当按照处理权限实行处理责任,并对下级组织编制造业进行事务辅导和监督。
选项C过错。《当地政府组织设置和编制法令》第十六条规则,当地各级人民政府的行政编制总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经国务院组织编制处理机关审阅后,报国务院同意。
选项D正确。《当地政府组织设置和编制法令》第十八条规则,当地各级人民政府依据调整责任的需求,能够在行政编制总额内调整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分的行政编制。可是,在同一个行政区域不同层级之间分配运用行政编制的,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处理机关报国务院组织编制处理机关批阅。
99.关于行政许可施行程序的听证规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11年卷二不定项第99题)
A.行政机关应在举办听证7日前将时刻、地址告诉请求人、好坏联系人
B.行政机关可视状况决议是否揭露举办听证
C.请求人、好坏联系人对听证主持人能够按照规则提出逃避请求
D.举办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制造笔录,听证笔录应当交听证参与人承认无误后签字或许盖章
【答案】ACD
【考点】行政许可的听证
【解析】选项A正确。《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则,行政机关应当于举办听证的七日前将举办听证的时刻、地址告诉请求人、好坏联系人,必要时予以布告。
选项B过错。《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则,听证应当揭露举办。
选项C正确。《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则,行政机关应当指定检查该行政许可请求的作业人员以外的人员为听证主持人,请求人、好坏联系人以为主持人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直接好坏联系的,有权请求逃避。
选项D正确。《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则,听证应当制造笔录,听证笔录应当交听证参与人承认无误后签字或许盖章。
100.甲县政府建立的暂时组织基础设施建造指挥部,确定有10户居民的小区自建的围墙及隶属房系违法修建,指令乙镇政府详细担任强制撤除。10户居民对此决议不服申述。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11年卷二不定项第100题)
A.本案被告为乙镇政府
B.本案应由中级法院统辖
C.如10户居民在指定时限内未选定诉讼代表人的,法院能够依职权指定
D.如10户居民对此决议请求复议,复议机关为甲县政府
【答案】BC
【考点】行政诉讼的被告、统辖、行政诉讼的代表人
【解析】选项A过错。《行政诉讼法解说》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则,行政机关组成并赋予行政处理功能但不具有独立承当法令责任能力的组织,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详细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申述讼的,应当以组成该组织的行政机关为被告。据此可知,本案被告应当为县政府,由于强制撤除决议是由“甲县政府建立的暂时组织基础设施建造指挥部”作出的,应由甲县政府为被告。镇政府仅仅执行人,并非该决议的作出者,不能成为被告。
选项B正确。《行政案子统辖规则》第一条第(一)项规则,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案子,一审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统辖,但以县级人民政府名义处理不动产品权挂号的案子能够在外。本题中,被告为县级人民政府,且并非为处理不动产品权挂号的案子。因而,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统辖。
选项C正确。《行政诉讼法解说》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则,同案原告为五人以上,应当推选一至五名诉讼代表人参与诉讼;在指定时限内未选定的,人民法院能够依职权指定。
选项D过错。《行政复议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则,对当地各级人民政府的详细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当地人民政府请求行政复议。本题中,被告是甲县人民政府,复议机关应为其上一级人民政府,即市政府或省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