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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员工,如何计算加班费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15 05:50
薪酬一向都是每个劳动者关怀的论题,除了正常上班的薪酬,一些单位还要求职工加班。这就产生了加班费,那么实施计件薪酬制的职工,怎样核算加班费?我国劳动法等相关法令有无规则?下面就跟从听讼小编来具体了解计件薪酬的加班费核算的常识。
加班费
案情简介:
刘某等50人是某大型出产企业的职工,劳动合同中约好实施计件薪酬制。在劳动合同实施期间,因为公司产品订单不均匀,出产使命时紧时松,刘某等人屡次要求公司在组织延伸作业时间时付出加班薪酬,公司均表明实施计件薪酬准则不可能再另行付出加班薪酬。刘某等人遂团体提出辞去职务,并要求公司按8小时正常作业时间后的超时作业记载付出其加班薪酬。
法令剖析:
实施计件薪酬终究应怎样算加班费?
《劳动法》第36条规则:“国家实施劳动者每日作业不超越8小时、均匀每周作业时间不超越44小时的工时准则。”1995年国务院出台的《关于职作业业时间的规则》,将劳动者作业时间修正为“每日作业8小时、每周作业40小时”。依据以上规则,我国现行的规范工时准则为每日作业8小时、每周作业40小时。按规范作业准则计发薪酬待遇的,是计时薪酬准则。实施计时薪酬准则的用人单位,在规范工时以外组织劳动者作业的,应当付出加班薪酬。
《劳动法》第37条规则:“对实施计件薪酬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依据本法第36条的工时准则合理确认其劳动定额和计件酬劳规范。”因而企业实施计件薪酬准则的,劳动者劳动定额和薪酬酬劳应当依据规范工时准则合理确认,即计件薪酬是以规范工时准则为核算根底。依据1994年劳动部印发《薪酬付出暂行规则》第13条第3款规则,实施计件薪酬的劳动者,在完结计件定额使命后,由用人单位组织延伸作业时间的,依照不低于其自己法定作业时间计件单价的150%付出其薪酬。
因而,在本事例中,企业应当依据“延伸作业时间依照不低于自己薪酬规范的150%付出薪酬”的规则,在计件薪酬的核算中体现出延时作业的加班薪酬。
以上便是听讼小编为我们收拾的有关实施计件薪酬制的职工,怎样核算加班费的常识,如果您还有更多的疑问,能够咨询听讼网专业律师,或许直接托付听讼网律师帮您脱节法令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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