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存续期间能够提起损害赔偿诉讼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23 18:45
案情:
家住河南省巩义市的田某因置疑妻子有外遇,在家中用刀将妻子李某捅伤,致李某肝脏决裂,经巩义市公安局刑事技术鉴定:其损害为重伤。在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一起,李某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田某对其所受损伤进行补偿,但不要求免除婚姻联系。田某应承当的刑事责任,合议庭能够达到一致定见。
争议焦点:
对李某提起的人身损害补偿,是否支撑,合议庭存在不同定见。
第一种定见:对李某的民事诉讼恳求,应予驳回。
其理由是:田某对李某施行损伤,构成李某重伤,在田某、李某之间构成侵权之债,田某对李某的申述构成侵权之诉。假如二人之间不存在婚姻联系,或许婚姻联系现已完毕,田某、李某之间的债款、债款联系十分清晰,理应支撑。但二人之间的婚姻联系仍在存续期间,支撑李某的诉讼恳求不具有实际意义。我国婚姻法第十三条规则:“夫妻在婚姻联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产业,归夫妻一起一切,两边还有约好的在外”。这阐明我国的夫妻产业制是以一起产业制为主、以约好产业制为辅。田某、李某对夫妻产业并无还有约好,其产业制是夫妻一起产业制,两边除对夫妻一起产业享有相等占有、处理权外,没有个人产业,这就决议了本案不存在夫妻损害补偿的物质基础和前提条件。在该债款联系中,李某既是债款人,又是夫妻一起产业的共有人,判定田某进行补偿在实践上的并没有意义。
第二种定见:对李某的民事诉讼恳求,应予支撑。
其理由是:田某因置疑李某有外遇而对李某施行暴力,致李某重伤,足以阐明田某对李某现已没有夫妻爱情。尽管我国对夫妻产业原则上施行夫妻共有制,但在一般的情况下,老公在经济收入上比妻子有优势,完全能够经过生理和社会地位上的优势,分配自己的收入,而不归入家庭一起产业由夫妻一起享有。假如不支撑李某的诉讼恳求,就不能使老公田某活跃地实行搀扶责任,不利于李某得到及时救治。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公民享用其它权力的物理条件,假如没有了安全、健康保证,就不能享有其它权力。法律维护每一个公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就要扫除来自外部的任何不正当损害,包含爱人之间的损伤。因而,咱们在坚决敌对家庭暴力的一起,也有必要给受害一方及时补偿,对李某的人身损害补偿应予支撑。
笔者以为,婚姻存续期间,夫妻间一方对另一方施行损伤,构成的人身损害补偿,法院不宜支撑。
其一,假如夫妻一方因遭到损伤提起离婚诉讼恳求,依据《婚姻法》有关规则,应予支撑。受损伤的一方提出的损害补偿也应支撑。假如两边都没有提起离婚诉讼恳求,阐明夫妻之间的爱情尽管有了裂缝,但还有康复的或许。假如法院判定支撑受害一方的诉讼恳求,则简单使夫妻两边成了利益相敌对的债款债款联系当事人,夫妻间仅存的一点爱情也遭到冲击,不利于夫妻联系的康复,不利于处理胶葛。
其二,假如判定支撑了受害一方的恳求,假如另一方不活跃实行,也不简单履行。由于履行的进程首先要区分个人产业和一起产业,假如个人产业不行中额履行时,还需要对一起产业进行履行,使受害人成为申请人,一起也成了被履行人,致使判定所确认的责任仍落在受害一方的身上,社会作用不抱负。
其三,不支撑受害一方的诉讼恳求,受害方的丢失能够经过其家庭产业及时得到补偿,假如仍未能得到救治,而施暴一方确有隐慝产业,拒不实行夫妻间的搀扶责任的,能够经过刑法上的遗弃罪进行追查。此举比民事补偿判定更有强制力,更有利于维护弱者的合法利益。
家住河南省巩义市的田某因置疑妻子有外遇,在家中用刀将妻子李某捅伤,致李某肝脏决裂,经巩义市公安局刑事技术鉴定:其损害为重伤。在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一起,李某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田某对其所受损伤进行补偿,但不要求免除婚姻联系。田某应承当的刑事责任,合议庭能够达到一致定见。
争议焦点:
对李某提起的人身损害补偿,是否支撑,合议庭存在不同定见。
第一种定见:对李某的民事诉讼恳求,应予驳回。
其理由是:田某对李某施行损伤,构成李某重伤,在田某、李某之间构成侵权之债,田某对李某的申述构成侵权之诉。假如二人之间不存在婚姻联系,或许婚姻联系现已完毕,田某、李某之间的债款、债款联系十分清晰,理应支撑。但二人之间的婚姻联系仍在存续期间,支撑李某的诉讼恳求不具有实际意义。我国婚姻法第十三条规则:“夫妻在婚姻联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产业,归夫妻一起一切,两边还有约好的在外”。这阐明我国的夫妻产业制是以一起产业制为主、以约好产业制为辅。田某、李某对夫妻产业并无还有约好,其产业制是夫妻一起产业制,两边除对夫妻一起产业享有相等占有、处理权外,没有个人产业,这就决议了本案不存在夫妻损害补偿的物质基础和前提条件。在该债款联系中,李某既是债款人,又是夫妻一起产业的共有人,判定田某进行补偿在实践上的并没有意义。
第二种定见:对李某的民事诉讼恳求,应予支撑。
其理由是:田某因置疑李某有外遇而对李某施行暴力,致李某重伤,足以阐明田某对李某现已没有夫妻爱情。尽管我国对夫妻产业原则上施行夫妻共有制,但在一般的情况下,老公在经济收入上比妻子有优势,完全能够经过生理和社会地位上的优势,分配自己的收入,而不归入家庭一起产业由夫妻一起享有。假如不支撑李某的诉讼恳求,就不能使老公田某活跃地实行搀扶责任,不利于李某得到及时救治。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公民享用其它权力的物理条件,假如没有了安全、健康保证,就不能享有其它权力。法律维护每一个公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就要扫除来自外部的任何不正当损害,包含爱人之间的损伤。因而,咱们在坚决敌对家庭暴力的一起,也有必要给受害一方及时补偿,对李某的人身损害补偿应予支撑。
笔者以为,婚姻存续期间,夫妻间一方对另一方施行损伤,构成的人身损害补偿,法院不宜支撑。
其一,假如夫妻一方因遭到损伤提起离婚诉讼恳求,依据《婚姻法》有关规则,应予支撑。受损伤的一方提出的损害补偿也应支撑。假如两边都没有提起离婚诉讼恳求,阐明夫妻之间的爱情尽管有了裂缝,但还有康复的或许。假如法院判定支撑受害一方的诉讼恳求,则简单使夫妻两边成了利益相敌对的债款债款联系当事人,夫妻间仅存的一点爱情也遭到冲击,不利于夫妻联系的康复,不利于处理胶葛。
其二,假如判定支撑了受害一方的恳求,假如另一方不活跃实行,也不简单履行。由于履行的进程首先要区分个人产业和一起产业,假如个人产业不行中额履行时,还需要对一起产业进行履行,使受害人成为申请人,一起也成了被履行人,致使判定所确认的责任仍落在受害一方的身上,社会作用不抱负。
其三,不支撑受害一方的诉讼恳求,受害方的丢失能够经过其家庭产业及时得到补偿,假如仍未能得到救治,而施暴一方确有隐慝产业,拒不实行夫妻间的搀扶责任的,能够经过刑法上的遗弃罪进行追查。此举比民事补偿判定更有强制力,更有利于维护弱者的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