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时重复缴费如何处理呢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09 15:43

许多参保人在处理养老保险搬运接续时都会遇到一些问题,比如说养老保险在搬运接续时存在着重复缴费的问题,这种状况该怎么处理呢?员工保转入居民保时,按月将员工保缴费月份(含视同缴费年限)信息计入居民保信息系统。一同,员工保缴费月数与居民保缴费月数...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养老保险搬运接续时重复缴费怎么处理呢的常识,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养老保险搬运接续时重复缴费怎么办?
为进一步清晰乡镇员工根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根本养老保险准则联接相关方针,年头,省人社厅宣布《关于城乡养老保险准则联接过程中重复缴费清退有关问题的告诉》清晰指出缴费阶段既参与员工保又参与居民保的参保人员,到达员工保法定退休年龄时,员工保累计缴费年限缺乏15年,挑选延伸缴费至满15年的,应在居民保待遇核定前(年满60周岁前)请求处理居民保与员工保准则联接,居民保经办组织处理完联接手续后,停止其居民保联系;未处理准则联接,形成收取居民保待遇的,按重复收取待遇处理,已收取的居民保待遇应全额交还。
关于员工保转入居民保重复缴费的清退问题,《告诉》规则,员工保转入居民保时,按月将员工保缴费月份(含视同缴费年限)信息计入居民保信息系统。一同,员工保缴费月数与居民保缴费月数累加核算后超越180个月,且存在重复缴费月份的,应核算超越180个月的重复缴费月数,并依照较早缴费优先清退的准则,清退相应月份对应的居民保个人缴费和团体补助本金部分,但最高清退月数不超越两边重复缴费月数。
这些便是咱们在这方面的常识。期望小编的这篇文章能给你带来协助。假如你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这些方面的内容,也能够到网上进行查找查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