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要求单位补缴社保费有时效限制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19 21:16劳作者在用人单位处进行劳作,用人单位有为劳作者交纳社会稳妥的责任,假如没有交纳的,劳作者能够要求其进行补缴。那么,劳作者要求单位补缴社保费有时效约束吗?今日,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社保补缴时效规则:
依据《社会稳妥法》第五十八条规则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员工向社会稳妥经办组织请求处理社会稳妥挂号。未处理社会稳妥挂号的,由社会稳妥经办组织核定其应当交纳的社会稳妥费。
第六十三条规则用人单位未准时足额交纳社会稳妥费的,由社会稳妥费征收组织责令其期限交纳或许补足。
一般状况下,补缴稳妥的期间依据社会稳妥费征收组织视企业状况而定。
《劳作法》第72条规则:“社会稳妥基金依照稳妥类型确认资金来源,逐渐实施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作者有必要依法参与社会稳妥,交纳社会稳妥费。”
《劳作保证督查法令》第20条规则:违背劳作保证法令、法规或许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作保证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告发、投诉的,劳作保证行政部门不再查办。前款规则的期限,自违背劳作保证法令、法规或许规章的行为发作日起核算;
违背劳作保证法令、法规或许规章的行为有接连或许继续状况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核算。假如企业的侵权行为是继续的,员工可随时寻求劳作督查保护,且不受追溯时效约束。你可经过向劳作督查部门投诉或告发保护本身权益。
社保补缴是指因为某种原因导致社保中止缴费,中心几个月没有缴费,而现在因为招调或许落户其他原因,需求补之前没有交到的部分,然后取得完好的社保时刻段,以保证招调落户等作业正常认可。
正常状况下,一般单位只能做2个月的补交,假如需求更长时刻只好经过一些署理组织来操作。
因社保而发作争议,劳作者能够向劳作督查部门投诉,要求其责令用人单位为自己补办社保手续、补缴社保费,并对用人单位给予必定的处分,若劳作督查部门不作为或乱作为,劳作者还能够以劳作督查部门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