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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固定资产的特征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25 15:56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固定财物是从事房地产开发运营的重要物质条件,它包含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首要劳动资料和非开发运营用房子设备等。 
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首要劳动资料的固定财物,应具有如下三个特征:
一是运用期限较长,都超越一年;二是能够屡次参与开发运营进程,不改动其什物形状;三是用于开发运营活动,而不是为了出售。
正由于固定财物具有以上特征,因而,它在计价、核算等方面都有别于流动财物。固定财物的榜首特征标明,企业为了取得该项财物而发作的开销,归于本钱性开销,而不是收益性开销,然后将它与低值易耗品等差异开来。固定财物的第二特征标明,它在开发运营进程中持久地维持着自己的物质形状,并不把其本身的物质加到工程的物质里去,因而有必要跟着运用时间和作业强度,在其运用年限内计提折旧,逐步将其损耗价值转作本钱、费用。这不仅是为使企业将来有重置财物的财力,确保房地产的再开发,并且能够把置办固定财物的开销分配于各个获益期,完成收入与费用的正确配比。固定财物的第三特征是差异固定财物与商品房、租借房、周转房等开发产品的重要标志。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租借房和周转房,尽管也都具有运用期限较长、在运用进程中不改动其什物形状的特征,可是它们都是为了出售。由于房地产开发运营的特色,决议了对外出售开发产品能够选用出售和租借两种方法,也决议了租借房、周转房和商品房三者之间用处的不稳定性。房地产开发企业能够依据本身开发运营状况、资金状况以及房产商场出售等状况,决议这些开发产品的用处。如在房产商场出售看好的状况下,就可设法将租借房变为商品房对外进行出售,如房产商场出售疲软、但租房风盛行时,就可将商品房变为租借房对外进行租借。对周转房也是如此,当商品房暂时未出售之前,可暂时用于安顿动迁户,待动迁户回迁或安顿结束之后,再将空出的周转房作为租借房和商品房用于对外租借或出售。因而,商品房、租借房和周转房都只宜作为开发产品办理和核算。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固定财物,除了运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首要劳动资料外,还包含不归于劳动资料规模的一些非开发运营用房子及单位价值在2 000元以上、运用期限在两年以上的设备,它们和劳动资料类似,具有在长期运用进程中仍坚持其原有物质形状并不是用于出售的特征,所以也将它们列作固定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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