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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假药致病人中毒如何处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08 18:24
医院卖给患者假药、劣药的行为涉嫌出产、出售假药(或劣药)罪,应当由公安机关进行立案查询,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患者可及时到该院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报案,关于医院给患者形成的危害,在检察院对医院提起刑事诉讼时,患者可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医院予以补偿。至于中毒患者的危害与该药之间的因果关系,可由司法机关托付有权的安排进行判定。
相关法律依据可参照如下:
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七条 被害人因为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丢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产业、团体产业遭受丢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分,能够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分,能够查封或许扣押被告人的产业。
第七十八条 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同时审判,只要为了避免刑事案件审判的过火拖延,才能够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安排持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
刑法
第一百四十一条 出产、出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或许单处出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对人体健康形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出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致人逝世或许对人体健康形成特别严重危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许死刑,并处出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许没收产业。本条所称假药,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则归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第一百四十二条 出产、出售劣药,对人体健康形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出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结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许无期徒刑,并处出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许没收产业。本条所称劣药,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则归于劣药的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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